中新网8月3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3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小额诉讼制度是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新建立的一项制度,关于诉讼标的额,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审期间用的是相对数,即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1日上午闭幕。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和决定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王胜明介绍,小额诉讼制度是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新建立的一项制度,小额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针对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程序,即繁简分流。
王胜明说,现在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600多万件,这600多万件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案件比较复杂的,按照现在的民事诉讼法适用普通的程序。但是如果案件比较简单,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用比较简便的办法解决。而小额诉讼是在简单的民事案件当中,再拿出一小块数额比较小的,从标的额上来切一刀,和其他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最大的差别是,它是一审终审。因为一般的案件是两审终审。这是小额制度建立和适用的意义。
小额诉讼的标的额怎么定比较好?王胜明介绍,一审用的是5000,二审用的是1万,三审期间用的是相对数,即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
王胜明说,按照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年均41799元,按照这个数30%大约是12000元左右,和二审的1万元实际上是接近的。
王胜明说,法律委员会对这件事经过反复研究,从5000到1万再到相对数,反复比较之后认为定一个相对数,而且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作为一个标准计算单位,更符合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