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畅通白皮书”彰显“阳光行政”
■王海科(河南商报评论员)
昨天,《畅通郑州白皮书(2012~2014)征求意见稿》如约而至。
为了让您更直接、清晰、完整地知悉白皮书的内容,我们用四个版的篇幅全文刊发,并梳理白皮书出炉的背景、构想、追求的效果,以及主要措施。(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04、A20~A22版)
从今天起,您可以就白皮书的内容发表意见或建议。
撇开白皮书本身,我们审视这次对白皮书征求社会意见,仅其呈现出的进步意义,就值得我们肯定和梳理。
世上没有完美之事,政府决策也一样。我们要做的是,让决策臻于完美。
畅通郑州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民众良性互动才能达成共识并付诸实施。
没有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单纯依靠政府决策和强制推行,或者牺牲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仅依靠民众自觉,都是不理智和不科学的,决策推行必然阻力重重,“畅通”二字更是奢谈。
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恰是政府主动邀请民众参与决策,在充分沟通和互动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将政府决策上升为全民意志的过程,这样的决策才臻于完美,也才能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利于推行。
从这一点看,主动征求社会意见,是郑州市委、市政府尊重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争取全民参与决策的善治之举。
人与人相处,要想处得融洽,博得好口碑,靠的是诚信和透明。政府决策也一样。
现实中,不听取民意或敷衍民意,甚至逃避监督的政府行为比比皆是:决策过程一言堂、拍脑袋,长官意志横行;推行过程靠强制、靠暴力,“结果至上”主义大行其道。
而由此产生的恶果也不胜枚举:决策推行受阻、群众骂娘、官民对立,由此还导致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
要想避免这一切,政府行为必须接受监督。
畅通郑州既是一项政府决策,同时也是郑州市委、市政府对市民的一项承诺。
它的决策和施行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同时又能督促政府部门真正把民生工程做好做实。
从这一点看,主动征集民意、接受社会监督,是郑州市委、市政府尊重民众批评权和监督权,自我加压,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进步之举。
一边主动邀请民众参与决策,一边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恰恰具备“阳光行政”的两大要素,由此,我们看到了郑州市委、市政府推行“阳光行政”的决心和努力。
但“阳光行政”绝不限于一事一举,它需要在多方面、多领域覆盖和普及;“阳光行政”也不会一蹴而就,它将漫长而坎坷。
我们不苛求完美,有耐心且允许试错,但我们坚信,只要一件一件地去做、一步一步地实施,不断总结和创新,总有一天,“阳光行政”的理念将会在此生根发芽,“阳光行政”实践的步履也会更加铿锵有力。
我们期待着早日拥抱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