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琦 何旌
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参加普通高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8日讯 (记者 叶琦 何旌) 教育部6日举行的座谈会上传出消息,教育部正在与包括福建在内的相关省市研究落实“异地高考”的具体方案和举措,并对学生准入条件提出三点意见,包括家长工作稳定有住房有保险,学生在迁入所在地就读,城市发展需要这个行业等等。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我省已经明确,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讨更详细的报考方案,争取在年内公布,之前明确的政策方向不会改变。
先行先试报考门槛逐步放宽
据了解,福建省在研究落实“异地高考”这一政策时,已经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2011年,作为福建省高招政策的变化之一,首次允许省内户籍的考生可以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中任选一地参加高考。2012年,福建省在“高职单招”中,首次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同时,福建省中职院校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该省高职院校的一万个名额中,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也可参与。
2011年出台这一政策时,对报考门槛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如: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为完成三年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我省中职学校学籍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中职毕业证书,法定监护人近三年在我省连续缴交社会保险。
2012年4月26日,福建省招委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职单招”的条件,允许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单招”,而不再对法定监护人做条件限制。
建议增加优质高校对我省招生计划
5月28日,省教育厅发布消息,决定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福建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异地高考”的省份之一。作为配套政策,省教育厅要求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为集中的市(县、区),积极做好接收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就读的工作。据了解,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泉州、厦门、福州的一般高中学校已全部对随迁子女开放,泉州所有一级达标校、厦门和福州部分一级达标校也已对随迁子女开放。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剑津表示,实施“异地高考”这项政策,将有力推动解决城乡二元问题,有益于维护社会公平,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来闽工作,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建设。另据了解,针对众多考生家长关注的“异地高考”是否会加重本地生源的升学竞争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向教育部建议增加优质高校对福建省的招生计划,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本省优质高中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