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温州9月19日电(记者陈东升)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近日对一份报告进行了表决,因赞成票未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常委会决定不许可对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叶际宣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叶际宣为浙江省永嘉县人,宣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在承建广西银亿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硫酸项目过程中,与同为浙商的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经济合同纠纷。2012年2月,广西玉林市公安局以叶际宣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予以刑事立案,并于今年6月委托当地公安机关向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要求对市人大代表叶际宣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后,对这一报告不予许可。
据悉,这一情况近10年来在浙江省较为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