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要领移民补助款先给村上交1.1万
勉县勉阳镇舒坪村近50户村民在领取3万元移民搬迁补助款时,被要求给村上交了1.1万元。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勉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该村村支书已被免职。
村民:不交钱不能领补助款
21日下午,记者来到舒坪村,该村共有4个组,基本上每个组都有此次移民搬迁的受助群众。他们在领取3万元补助款时,都给村上交了1.1万元。
舒坪村一组村民陈友军告诉记者:“我是今年7月份领取了这3万元补助款的存折,当时在村上领存折时,被告知如果不交1.1万元,就不能领存折。由于家里修房急需用钱,所以我就交了1.1万元,然后才拿到了存折,我认为这3万元应该全部发放,但村上当时说要收取基础设施建设款,必须交这1.1万元。”随后,陈友军给记者看了交1.1万元后村上开的收款收据。上边写道:移民搬迁基础设施款1万元,资料费、协调费1000元,落款的章子是舒坪村村民委员会。
一组村民张新春拿来的票据是两张,一张上面写着:基础设施款1万元,材料费、协调费500元,另一张上写着:危房改造照相及资料费500元。“我觉得这个收费名目很杂、很混乱。”张新春说。
村主任:已开会征得村民同意
在舒坪村村委会,记者见到了村主任秦自明,据秦自明介绍,村上收的1.1万元属于集资款,1万元用于村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剩下的1000元是资料费、协调费还有照相费,这些费用到最后多余出来的,会退给村民。“村上的财力不足,所以我们是向全体村民集资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比如修路和走水电等,因为村子比较贫困,村民家里情况也都不一样,但是大家都说没有钱,所以移民补助款到了后,就让村民先交了这个集资款。在收这些钱之前,村上给受助村民专门开过会,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当记者让秦自明拿出村民同意征收1.1万元集资款的证明时,其只给记者出示了两张村民开会的签到表,而这并不能证明村民同意了此事。据秦自明介绍,目前该村补助款已发放到位的有近50户,这近50户村民都交了1.1万元。
镇政府:截留钱款将全部退还
随后,记者前往勉阳镇政府,就此事采访了主管此项工作的蒋少英副书记。
蒋少英告诉记者:“舒坪村在给村民发放移民搬迁补助款时收取了村民1.1万元,此事属实,但做法完全错误,没有任何政策依据。当时村上在收取这1.1万元时,并没有向我们汇报,是私自进行的。我们得知此事后,及时向县纪委进行了报告,并要求村上立即退还收取的钱款,由于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目前所有违规收取的资金被暂时冻结,所以还没有退还到村民手里。对于该村出现的这一情况,可能是早期县上移民搬迁政策宣传时介绍有‘安置户按照每户3万元补助(农户补助2万元,基础设施配套1万元)’,村上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实际上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不在这3万元之内,这些钱应当全部发放给村民。目前,我们已经免去该村村支书职务,村主任也给予了处分。” 文/图 记者 王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