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八成电梯事故因维保不到位造成
长江商报消息 9月22日中午,上海南京东路华联商厦,一名女顾客踏入电梯空门,从6楼坠落电梯井,当场身亡。就在同一天,上海松江一居民区再现“电梯惊魂”,电梯失控造成一女子头部外伤及腰部挫伤……
近期国内各地连续发生多起电梯安全事故,不断触痛着人们的神经。9月11日,温州一女子抱孩子进入电梯门,轿厢未至导致坠落,结果年轻母亲与孩子永诀;9月13日,武汉一在建工地发生载人电梯从百米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9人死亡……
数据显示,我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都高居全球榜首,这也给安全带来诸多挑战。
上海电梯行业协会副会长梅水麟分析,电梯轿厢更换或维修时,其他楼层电梯门却打开,而且没有必要的警示阻挡设施,层层违规才酿成惨祸,实质上是安全管理不到位。
质检总局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电梯安全水平与发达国家基本接近。但由于电梯数量近些年高速增长,所以压力前所未有。
现状
大量电梯“带病”运行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数据,我国每年新增电梯的数量在30万台以上。
在诸多安全隐患中,目前对国内电梯使用安全威胁最为突出的是“老龄化”危机。根据统计,我国电梯保有量已超过163万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上世纪90年代安装的电梯,使用时间达十多年,甚至有的电梯使用时间超过20年。但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规定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导致大量老旧电梯还在带病运行,增加了电梯事故的发生率。
电梯事故的发生,80%以上的事故还是发生在维保环节,也就是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这与特种设备的检测、维修、更新等操作规程不规范有关。
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电梯维保的主要依据是《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的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但是多数维保单位规模小、能力弱、待遇差,难以培养和挽留高水平技术工人。加之很多电梯的业主都实行“维保分包”,第三方为了节省成本,很容易造成维保不到位,隐患增多。
反思
电梯应有
强制报废制度
“公共安全感”体现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邱惠清建议,电梯除了定期维护和检修外,还应有强制报废制度。应针对不同零件制订相应标准,强制报废制度与更新资金配套等政策相结合,保障电梯在合理的“生命”周期中使用,降低安全隐患。据新华社
上海地铁人民广场站换乘大厅,一边的楼梯空无一人,一边的电梯满满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