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直管县”10月起试点
昆山泰兴沭阳入选 拟3年内全面实现直管
早报记者 吴志刚
10月1日开始,江苏省昆山、泰兴、沭阳将试点省直管县,3县(市)将直接向江苏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与此前该省曾尝试过的财政“省管县”相比,这次试点工作更进一步,改革内容涉及“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扩大行政管理权限”等,原省辖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均由试点县(市)自行审批、管理;须经省辖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均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
三年实现“省直管”
试点“省管县”,江苏官方解读说,此举“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条块关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和县域经济发展步伐”。目标是,“在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和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省直管县的途径和方法,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实现由省直接管理试点县(市)。”
试点内容包括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扩大行政管理权限、理顺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明确和强化责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配套推进相关改革等方面。在维持试点县(市)行政区划、统计口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由省政府直接领导试点县(市)政府的工作。
改革后,昆山市政府将直接向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省政府各部门分配行政、经济资源对该市实行计划单列,适当倾斜。昆山市工商、地税、质监部门也将相应调整为由省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另外,在行政区划、干部管理体制、统计口径和机构规格等维持不变的基础上,该市还要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电力等中央垂管部门的支持,在信贷审批权限、金融服务与支持、电力设施建设、用电指标分配等方面,努力争取银行、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支持。
据了解,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是赋予试点县(市)政府与省辖市相同的行政管理权限。原则上,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省辖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均由试点县(市)自行审批、管理;须经省辖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均由试点县(市)直接报省审批等。
试点具备样本意义
不难看出,这次试点选取的3个县市分别来自江苏省三个不同地域。昆山来自苏南、经济发达;泰兴地处苏中,区位优越;沭阳隶属苏北,是江苏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专家表示,由于江苏的苏南、苏中、苏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在这三个地区各自选取一个试点,无疑具备样本意义。
早报记者了解到,这三个县市作为改革试点,是在2011年底正式确立的。2011年11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为江苏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
昆山地处苏州与上海之间,是中国大陆经济实力最强的县级市之一,曾连续多年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全国百强县之首。近年来,昆山对“省管县”模式一直十分渴望,该市曾有领导表示,“如果能够突破县级市的行政级别,昆山的发展还会更加迅猛。”
今年8月,昆山率先对外披露,昆山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正式拉开帷幕,该市已成立了省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昆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涉及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建设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据悉,昆山市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改革试点工作,9月2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从10月1日起,按照省直管县体制运行,明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分别完成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