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多“失独家庭”将领到扶助金
本报讯(记者郭萌) 昨日,记者从石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了解到,9月底开始,石市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正式实施,按不低于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的原则,石家庄财政已开始为5000多“失独家庭”发放第一笔生活补贴和一次性救助金。
根据《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石家庄市采取市、县两级财政分担的办法,以不低于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及地方财力可持续为原则,对独生子女死亡、三级以上残疾、重大疾病家庭的父母及计生家庭父母出现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的未满18周岁子女视具体情况给予生活补贴和一次性救助资金。
具体包括,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150元。到法定退休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三级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二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等。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重大残疾的,由市、县级财政给予1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
据了解,达到退休年龄的失独家庭父母,仅从政府领取的补助金每年每人约为8000元,个别县区或达到人均每年1万元以上,可基本达到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
另外,一次性救助和生活补贴属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影响评定最低生活保障,不抵顶其它惠民政策。
在增加经济补贴的同时,石家庄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出台2项以上包括助学奖励、手术奖励,新农合补贴、新农保补贴、意外伤害保险、大病救助、丧葬扶助等在内的与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民生普惠政策相对接的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