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分配机制最快三年后有望实现 器官捐献家庭或能获救助基金
本报讯 (记者 任珊珊 通讯员 李绍斌)卫生部《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日前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讨论通过,近期印发全国。新规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分配。
昨天,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器官移植科首席专家何晓顺教授向记者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的人”,预计异地分配机制最快三年后有望实现。不过,要从源头上实现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与透明,必须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改变移植与捐献“僧多粥少”的现状。
器官获取与移植相互独立
“在系统里,平均一个肾脏背后有几百名等待者,一个肝脏背后则有几十人。”在中山一院黄埔院区的器官获取组织(OPO)办公室,韩明医生指着电脑里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界面说。
作为该院OPO团队的成员,韩明的职责是在志愿者确定捐献器官后,与同事负责对器官进行医学评估、数据收集,在志愿者去世后摘取、运送器官,并与移植医院进行交接。他的工具中,最重要的是一台用于储存器官的便携式冰箱。
去年7月,国内首家器官获取组织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挂牌成立,目前全国共有164家医院建立了OPO。“OPO在器官移植流程中扮演的角色类似‘搬运工’。”何晓顺解释,OPO设立在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但与医院的移植团队分开,旨在保持OPO的相对独立性。
异地移植将更频繁
据何晓顺介绍,我国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启动至今,实现自愿捐献的例数大幅上升,迄今已经有419例,其中广东有100多例。
“目前,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分配原则是区域优先和疾病优先。”何晓顺介绍,器官最先分配给OPO服务范围内的移植中心,也就是说,哪家医院获取了器官,就由这家医院的移植团队优先使用。如果这家医院没有合适的等待者,系统才会按照“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把器官分配给其他医院的移植患者。
根据卫生部的设想,今后OPO取得器官后,将由分配系统决定移植对象,而不是优先供给OPO所在的移植医院。这意味着异地分配器官将更加频繁。“我们估计最快三至五年内会实现。”何晓顺表示,当下最迫切的问题还是器官资源严重紧缺,“在器官缺乏的情况下分配系统能以高效运转。”记者获悉,实际上各地医疗机构在获得器官后,都会优先满足本地移植病人的需要。
器官移植条例将修订
何晓顺表示,在上月21日举行的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一个重要信息:我国即将对五年前颁布的《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
他强调,只有公众、医务工作者、卫生行政部门都来支持器官捐献和移植,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才能真正高效、公平地运转起来,“把器官给最需要的人”。
器官捐献是无偿的。对于家境贫困的器官捐献者,该如何进行救助?记者获悉,业内人士主张设立第三方救助基金,对捐献者家庭进行扶助,资金来源可以由政府、移植医院、慈善团体和获救者共同捐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设立器官捐献家庭救助基金的可行性问题。
(原标题:新规将促器官分配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