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原否认警察参与非法征地

2012年10月19日11:03  人民网

  日前,一则 “盘锦征地冲突 一村民中枪身亡”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这种职能部门联合强征地的现象又发生在陕西省三原县城关镇龙东村。

  据网上一条名为《三原县:村民不知土地被征用阻挡施工被抓》帖子称,陕西省三原县政府、公安、企业联合导演了一场非法征地的闹剧。闹剧中,以上三方均出现违规或违法做法,但结局却是:村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基本农田,被羁押。

  当地村民从不知道自家的土地已经被征用,到与莫名而来的施工方发生争执,再到一些乡党被通知到本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说明情况”,然后竟然是多人以“损坏公司财物”为由被抓。

  本网记者通过调查还原现场时发现,官方与村民对此事表述的诸多矛盾使事件疑团重重。

  疑问一:土地被“卖了” 村民为何不知道?

  村民称,2012年5月24日,龙东村的一块基本农田里出现施工队处理地基,准备搭建工棚,村民发现后要求施工方停工。2012年6月1日,施工方再次施工,面对村民阻挡,他们置之不理,村民便将几间未建成的简易房推倒。

  调查中,村民们告诉记者,在本村的70亩基本农田进入施工队时,他们并不知道土地已经被卖了。

  官方回应:

  近日,三原县相关部门回复称,该地是咸阳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所用地块征地,之前属村集体承包地,土地征用时,县国土局、城关镇政府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告知了村两委会成员相关征地情况,村两委会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告知了村民。征地补偿、赔偿款被城关镇政府足额打到被征地村账户,87户群众已领取了补偿赔偿款,所以不存在村民不知道土地征收的问题。

  质疑:什么时候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召集了哪些人员,有多少人参加,占村民的比例是多少?87户群众的补偿款以什么形式发放及发放标准,平均每亩地补偿多少?对此,官方并没有回应。

  疑问二:公安局是在维护秩序还是在参与征地?

  调查中,当地村民称,2012年6月4日,三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带走龙东村六位村民,当村干部前去交涉时,被治安大队负责人告知,放人需经过城关镇政府领导同意。

  2012年6月14日至7月14日,先后又有村民被带到公安机关,一些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一些则被送进了看守所。

  村民们说,为什么本属于自己的地就这样被“莫名”的“征用”了,为什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乡党们却被抓起来甚至面临被判刑的处境?这似乎成了一个谜,让村民们感到无比的困惑。

  去年年初,公安部党委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官方回应:

  2012年6月1日龙东村30余村民驾驶三辆汽车到伊利乳业施工工地,将工地8间活动板房故意毁坏,部分楼房地基掩埋。

  经三原县物价鉴定中心鉴定,伊利乳业损失金额为63678元,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为5000元),符合案件管辖规定和立案条件。

  因此,三原县公安局于2012年6月4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进行侦查。涉案人员对毁坏伊利乳业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案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质疑: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在征收、出让,使用权人在受让、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要求政府应当向全体被征地村民书面公开征收的依据、目的、补偿标准、补偿数额等事项,并与全体村民一一签订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同时保证按时、按量补偿到位,否则,不能征收。2、协议、有偿。要求土地使用人必须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并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无权使用该土地。3、合法、有据。要求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并在协议期限内按照法定用途使用土地,否则,其使用即为违法。相关职能部门为何没有维护村民的权益而维护开发商权益呢?

  疑问三:土地被“零地价”征用?政府为何克扣征用款?

  据村民讲,龙东村村干部随即找到城关镇党委书记李彦(已调离)和镇长邵宏刚(已调离),在表示希望公安局可以放人的同时,询问了本村70亩基本农田被征用的时间、地价。镇长邵宏刚拿出咸阳伊利乳业公司给城关镇的交款票据,告诉村民,基本农田是县上以零地价给了咸阳伊利乳业公司,用地手续在县上,城关镇什么手续也没有。

  最终,龙东村310个村民以每人4500元的标准分掉了总和为139.5万元的“卖地钱”,然而,村民在领了钱之后才知道,该村的75.6亩“基本农田”是按每亩2.76万元卖出的,总价应该是208万元。

  官方回应:

  所提地块为陕政土批(2011)751号文中的01地块,三原县已于2012年6月13日按法定程序挂牌出让,咸阳伊利乳业有限公司以2105万元竞得土地使用权,供地批文三地字(2012)第52号已发,土地证正在公示,10月1日公示期满。给群众的补偿已按照三原县人民政府出台的补偿办法足额予以补偿。

  质疑:

  该土地在5月就开始事实施工,为何6月13日才挂牌出让,10月1日公示期满?对此官方并没有回应,也没有提供6月1日施工的相关合法审批手续。至于企业2105万元竞得的土地,但龙东村310个村民以每人4500元的标准分掉了总和为139.5万元的“卖地钱”,这2105万元补偿给农民了多少钱?为何农民才拿到“卖地”钱的6%?剩下的钱去了哪里?官方并无回应。

  疑问四:用地企业没有土地证 为何能征地?

  自己的土地自己做不了主,还惹出这一身的麻烦,龙东村里的男女老少很少有不憋屈的。

  网帖称,龙东村所涉征地确实是按每亩2.76万元进行补偿。咸阳伊利乳业公司在2011年被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可以使用该土地的文件,文件中称同意“咸阳伊利乳业公司使用的320亩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据了解,三原县国土资源局因为该公司没有提供四邻的具体情况,所以并没有给该企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意味着,咸阳伊利乳业公司暂时还没有权利对龙东村的70亩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

  2011年3月,陕西省政府完成了对《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22件省政府规章的修改。

  现行《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明确提出“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村民;对拟征地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确认;被征地农村村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征收基本农田的,经国务院批准后,征地补偿依照国家规定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官方回应:

  所提地块已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号为:陕政土批(2011)751号,根据这个批复我们对这一地块进行了挂牌出让。受让企业咸阳伊利乳业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13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质疑:2012年6月13日按法定程序挂牌出让,咸阳伊利乳业有限公司以2105万元竞得土地使用权,供地批文三地字(2012)第52号已发,土地证正在公示,10月1日公示期满。为何2011年6月13日就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针对该事件存在的诸多疑问,人民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本网赴咸阳调查组)

(原标题:网曝陕西三原警察参与非法征地 官方否认)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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