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文化建设的新跨越推动实现精神富有)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战略部署,把实现精神富有上升到现代化建设总体奋斗目标的新高度加以研究和部署,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也是顺应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抉择。
一、深刻把握精神富有的现实意义
精神富有,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基本要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在人民群众物质不断富裕的进程中,强调同步实现精神富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精神富有是发展之义。过去我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在,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追求生活必需品到追求多元消费品,从追求物质生活的丰富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从关注经济层面到关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层面,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更高了。从科学发展的要求出发,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高度关注人的精神富有。
精神富有是时代之需。与全面小康社会相比,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更高、内涵更丰富、任务更艰巨。现代化是物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既是现代化的主体,也是衡量现代化水平的标志。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不仅仅是人均GDP、产业结构、城市化、生态环境、消除绝对贫困等指标数据的现代化,更深层次的是人的价值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全面提升,即实现“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同步协调。
精神富有是群众之盼。当前,人民群众在追求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对文化生活、道德建设、社会心态等精神层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从文化生活来看,2011年浙江城乡人均娱乐、文化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例达到5.67%,同比增长12.7%,文化消费和需求进入一个空前旺盛的阶段。但与此同时,无论是文化设施和产品供给,还是文化服务的有效性和均等性,都还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快建设共有的精神家园、丰富社会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
二、深刻理解精神富有的核心要义
我们要实现的精神富有,就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受到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思想道德素养和生态文明素养,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过上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拥有共同的精神家园。从文化建设的角度看,精神富有的核心要义有四个方面。
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历史和现实反复表明,如果没有核心的主流价值,一个民族和国家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共同的价值追求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人们思想和行动的先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只有牢牢守住这一主心骨,才能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二是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浙江从实际出发,凝练了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适应了转型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需要在实践中大力弘扬。
有向善的道德境界。对高尚道德人格的追求,是实现精神富有的必由之路。向善的道德境界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关爱他人。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应基于个人的良知、爱心以及对社会和他人的责任,尽自己所能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服务社会。二是知恩图报。感恩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素养,每个人都应常怀感恩之心,自觉地报答他人、奉献社会。三是诚实守信。“民无信不立”,每个人都应该倡导信义、尊重规则、信守承诺,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自觉的行为规范。
有良好的社会心态。良好的社会心态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富有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社会心态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自尊自信。这是一种健康的心理素质。自尊是形成健康人格的基石,自信是提升人生价值的动力。每个人只有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克服自卑与自大,才能形成健康的身心和品格。二是理性平和。这是一种厚重的内在修养。理性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理性面对社会现实,理性分析个人得失,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三是积极向上。这是一种昂扬的精神状态。每个人应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问题,以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
有丰富的文化生活。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丰富社会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内容。文化生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文化需求,包括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来满足。另一类是多元文化需求,主要依靠市场化途径的文化消费来满足。丰富的文化生活,不仅需要保障人的基本文化权益,更需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消费市场的极大繁荣,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丰富的文化内容、文化样式和文化产品。
三、以文化建设的新跨越推动实现精神富有
文化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建设和精神富有在本质上有着共同的价值指向。发挥文化在推动文明进步、提升生活质量、凝聚精神力量、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发展自豪感、生活幸福感、心灵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强人文”上实现新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凝聚力。人文素养和人文精神,是代表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根本标志。浙江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具有深厚的人文积淀和浓郁的人文氛围。文化强省建设要把“强人文”作为核心内容,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着力传承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着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着力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在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上取得新的进展。
在“强阵地”上实现新发展,增强先进文化的传播力。传播力决定影响力,阵地强才有传播力。当前,文化阵地在单位类别、人员结构、资本构成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既面临着原有的传统阵地如何“守得住”的问题,又面临着新兴阵地如何“进得去”的挑战。文化强省建设要把阵地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统筹好“建、用、管”三个基本环节,做大做强理论阵地、舆论阵地和文化阵地,确保工作需要延伸到哪里、阵地建设就覆盖到哪里,确保各类文化阵地坚持正确导向、发挥最大效益。
在“强基层”上实现新发展,增强公共文化的服务力。无论是实现精神富有,还是建设文化强省,建设主体是基层群众,受惠主体也是基层群众。当前,基层文化的供求矛盾仍然突出。文化强省建设要确立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的理念,按照广覆盖、高水平、可持续的要求,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把活动的载体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深化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文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支撑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在“强产业”上实现新发展,增强文化发展的竞争力。文化产业是文化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双重体现,是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强产业”应该有三条标准:一是文化产业占GDP的比例达到5%以上,成为支柱性产业;二是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和文化艺术为主的“内容产业”占据优势地位;三是特色产业影响大。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省文化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但总体上还处于“低小散”,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还不强。文化强省建设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浙江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文化需求旺盛和民间资本充裕等优势,强化规划引导,强化集聚发展,强化品牌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在“强队伍”上实现新发展,增强文化强省的支撑力。文化人才是一个地区的文化名片和精神形象,是推动文化发展的力量之源。古往今来,浙江名人之多,涵盖领域之广,成就之大,在中国历史上举足轻重。当前,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要牢牢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领军人物和优秀人才健康成长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文化工作者队伍。
(作者为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