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欲强拆千万平米违法建筑遭质疑

2012年11月07日15:01  法制网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近期,郑州市共查出违法建筑约2090万平方米,这一面积相当于20多万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在对政府这种做法表示肯定的同时,有人提出质疑:政府以巨大成本强拆违法建筑,既涉嫌用公共财政为政府官员在违法建设上的失职、渎职行为“买单”,又给现任官员增添了在任期间的政绩。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发自河南郑州

  11月1日上午11时许,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居住的陈女士去淮河路小学接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当她快走到学校门口时,看到马路斜对面一台挖掘机一铲下去,顿时尘土飞扬,她和不少行人一样,掩鼻匆匆而过。

  “路边的小商店都存在十来年了,现在才作为违法建筑兴师动众地拆除,原来干什么去了?”陈女士嘟囔着拍拍身上的尘土。

  在附近居住的老张往西指着说:“淮河路西头路边有不少卖小五金、日用品、蔬菜的小商店,现在都被拆除了。如果政府当初早就制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劳民伤财了。”

  “现在买菜买东西就要多跑点路了。”在老张的记忆里,附近原来的小吃店、小商店价格便宜,吃东西、买菜都很方便。

  在附近的文化宫南路上,大部分的小店铺都被拆除。一个经营热干面的商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去年盘下这个店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都有,生意还好,养活一家人没问题。谁知道是违法建筑啊?现在店没了,又找不到合适的店面。实在不行,就回农村老家。”

  事实上,郑州市已在市内五区全面展开对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10月24日,在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建慧作《关于郑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工作报告》时说,近期,全市共查出违法建筑约2090万平方米。

  据记者了解,这一面积相当于郑州市的100个碧沙岗公园,还相当于20多万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其中,市内五区共排查出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11940处,已拆除7559处,拆除面积约303万平方米,约占总量的六成。

  张建慧说,上述违法建筑除了少量用于居民自住外,更多的是“以房生财”,或用于出租经营。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道路两侧的违法店面最长的达十几年,短的也有三五年,已与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连,现在被作为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后,日常生活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政府下决心拆除违法建筑是好事。”记者在采访中,多数被访者都对政府这种做法表示肯定,但同时又提出质疑,“强拆又花钱又费事,为什么不追查这些违法建筑长期存在的原因?能否把强拆的费用公布于众?能否追究政府管理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

  有学者则认为,违法建筑之所以存在,关键在于政府部门执法不力。目前,政府以巨大成本强拆违法建筑,既涉嫌用公共财政为政府官员在违法建设上的失职、渎职行为“买单”,又给现任官员增添了在任期间的政绩。

  “一刀式”强拆引发质疑

  11月4日,记者在郑州市秦岭路与汝河路交叉口附近看到,一些店铺的墙面上写着大大的“拆”字,一些店铺已被搬空。

  “不搬不行啊!到时不搬就被强拆,损失会更大。”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个店铺的经营者只管把整理好的物品往三轮车上搬,头也不回地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认定上,根据郑州市的规定,由各街道办事处在全面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边清查边认定”原则,对辖区的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及占用道路的违法建筑进行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并将排查情况报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区规划分局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形成书面意见,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项目及时移交各办事处。

  “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店铺,经营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家庭,他们在排查阶段就表示反对,工作很难做。”这位工作人员说,市里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定期在市属媒体上发布《郑州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公告》。

  公告指出,如有异议,限期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逾期未说明情况的,均视为违法建筑。

  “被确定为违法建筑后,全都是‘一刀式’的拆除。拆除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就难在违建者花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强制拆除这些违章建筑时,又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物、财力。”这位工作人员透露,自市里今年5月份决定拆除道路两侧违法建筑以来,他几乎没有休息过一个节假日,尤其最近两个月来,强拆的难度和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大,比如说,协助商户向房东索要应退的房租及押金等,身心更加感到疲惫。

  这位工作人员透露,他所在的中原区几乎每周都要召开一次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讲评推进会,由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该区主要负责人不仅每次出席会议,还要强调:“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更是一次对各级干部队伍执行力、战斗力的检验和锻炼。”

  “这意味着,我们要集中主要精力放在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上。如果完不成任务,在晋职方面甭想考虑。”这位工作人员说。

  在市、区两级的强硬政策下,各办事处竞相组织强拆队伍。其中,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利用十一国庆长假,联合规划局、派出所、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共120余人参加联合执法行动,经过连续7天的高压作业,共拆除违法建筑56处,总计300余平方米。

  他们发现,除了部分业主进行阻挠外,反应最强烈的竟是租赁商户。

  “我们去哪做生意?我们的损失找谁要?”但商户的声音很快就被挖掘机隆隆的声音所淹没,小店铺顷刻间就变成了一堆砖瓦块。

  “怎么到处都是违法建筑?”

  “路边的小报亭是违法的,小店铺也是违法的。拆除了,我们的生活谁来管?”一些店铺的经营者想不通政府的“一刀式”强拆,不仅对抗拆迁,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法治周末记者实地采访发现,道路两侧的违法店面多是位于住宅楼院的四周及单位大院的围墙旁,属于典型的破墙开店,经营的均是附近普通居民日常所需的百货和小餐馆,被拆前,生意还算红火。

  “这是怎么了?作为省会城市,郑州怎么到处都是违法建筑!”有市民在采访中发出感叹。

  就在今年4月,也就是全市清查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前一个月,郑州市实施“退路进店”工程,一举拆除全市共计421个报刊亭,成为目前全国唯一没有报刊亭的省会级城市。

  当地媒体和学者对此提出质疑,并认为拆除报刊亭是对城市文化生态“不符合规律的破坏”。

  郑州市相关部门公开解释称,市区所有的421个报刊亭全部属于违法建筑,存在违章占道、阻碍交通、违规经营等问题,清理目的是:退店经营、还路于民。今后,市民可在超市、书店、加油站或门店购买报刊、杂志,报刊销售点比之前的报亭数量将大幅增加。

  6月7日,郑州市报刊亭“退路进店”领导小组成员、郑州市城管局副局长韩永进公开称:“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不需要提前召开听证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对媒体表示,郑州市的报刊亭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位置不好可以调,形象不好可以改,但直接拆,就是一种随意的、盲目的强制性管理”。

  河南省文联副主席郑彦英也曾表示,此前未召开听证会,邀请市民参与论证,是一种“过于武断的长官行为”,“这是管理上的惰政”。

  作为与普通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店铺的拆除,同样受到市民的关注。

  “报刊零售被逼进了超市,难道我们买瓶酱油、醋也要被逼进超市吗?”有市民明显感受到小店铺拆除后给生活带来的不便。

  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让处于强拆一线的街道办事处感到棘手。

  “市里的决心大,要求高,我们只能强行往前推进。”中原区一位负责人说,郑州市中心城区占用道路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挥部定期通报各区进展排名情况,排名靠后的要受到批评。

  强拆成果被当作政绩宣传

  “如果拆除不力,就要被问责。”中原区一位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说,区里传达市里要求时说,在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中,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落实不力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和反面典型要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尽管有这样的要求,强拆工作还是阻力重重,统一思想显得尤为重要。

  有关资料显示,中原区区长王东亮在一次部署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表示:“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踏实、不细致。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市主要领导多次亲临我区督促指导,为各级各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提供了巨大鼓舞和帮助。”

  一位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记者说,中原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历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几乎都被提拔重用,自然在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不甘落后,所以拆除力度大,还摸索出“日督导、周观摩、定期奖惩”工作法,被誉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高效推进的好方法”。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当地媒体在近期的一篇报道中对中原区的做法进行了肯定。

  报道称,中原区坚持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加大投入、细化考核、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停车场建设与开放、道路路面及照明设施整治、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整治、社区用房清理和移交、违法建筑拆除等“六项整治”,以此为突破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截至目前,该区共投入4亿元,5万余人参与其中。

  报道还称,在违法建筑拆除工作中,中原区采取“先政府机关、企业厂矿、学校,后社会单位”的办法。目前,全区已完成六厂前街、中原西路、西三环、文化宫路等20余条道路的拆除任务。

  “报道说中原区在城市环境整治中花了4亿元,那么用在道路两侧违法店铺的拆除中花了多少钱?整个郑州市区又花了多少钱?原本违法建筑的存在,就是政府管理部门的失职。”郑州大学一位学者指着这篇报道对记者说。

  “市政府已经感受到了违法建筑整治带来的压力,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就是希望得到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郑州市一位人大代表认为,市政府应该同时向社会公布拆迁所耗费的人、财、物使用情况,以及店铺业主和经营者的安置情况,不能一拆了之,留下一串社会问题。

  违法建筑背后的执法部门失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设越来越成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城市脏乱差和交通堵塞的重要原因。政府组织力量拆除违法建筑,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政府作为的一种表现。但是,如果政府的工作,不在预防违法建筑上下功夫,而是在拆除上动脑筋,就显得水平过低、效率过低、管理能力过低了。”郑州大学一位学者惋惜地说,“建违法建筑是要花钱的,拆也是要花钱的,都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什么不能将其扼死在萌芽状态?那样就会减少很多经济损失,化解许多矛盾。”

  这位学者认为,违法建筑拆得再彻底、做得再圆满,最终都是一个败笔,更不能拿来当成绩和功劳对待,拿来当政绩炫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则表示:“这些违法建筑,应该早发现,早解决,而不是现在,扰民、破坏城市秩序,以巨大成本代价解决问题。”

  他认为,郑州的违法建筑之所以如此多,其实就是政府部门失职、渎职。这是因为一些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履行职责,纵容违章建筑泛滥,以至于法不责众,影响城市建设。

  在史璞看来,在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中,政府应首先拿出依据,依法行政,不能用拆迁解决问题。同时具体到问题,要区别对待,的确不能排除违法建筑中有些是“明知故犯”,但也有些是老百姓被逼无奈所建,政府应考虑后期安置或补偿工作。

  “违法建筑不是一天形成的,在拆除上应该采取‘谁建设、谁拆除’的方法,让违建者自己付出代价,决不能让公共财政承担。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应该用在公共利益上。公共财政养活的政府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应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认为,政府在治理违法建筑工作中,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建筑形成的时间、造价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履职情况,不能随意动用公共财政为官员的失职、渎职后果“买单”。(来源: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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