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凯 通讯员周钢) 记者昨获悉,未来5年,武汉拟按每年15%增长比例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十二五末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番。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5年后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月92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8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年50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4500元,使全市低保保障水平跻身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
此外,城乡医疗救助标准也将按每年20%的比例提高,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提高到5年后的每人每年16000元以上。
据悉,武汉市去年用于低保、大病、临时等救助的费用多达10余亿元,按照每年递增15%的比例提高救助标准,今后5年内全市将有100亿元用于改善民生投入。
2003年至今的10年间,我市低保5次提标,中心城区由2002年的210元/月提高到2011年的450元/月,新城区由158元/月提高到2011年的380元/月。农村低保也有三次大幅提标,中心城区由当初的1500元/年提高到2011年的2400元/年,新城区由当初的800元/年提高到2011年的2000元/年。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23万户、28.75万人。今年将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总量约7亿元。已基本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集中供养为基础,灾民紧急救助为重点,专项救助相配套,特色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先后为低保家庭出台了供水补贴、燃气补贴等17项救助措施。已经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保障水平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