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13日电(记者 袁军宝) 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实施省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通知,将从明年开始逐步扩大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派驻范围,至2015年实行所有市县全覆盖,以严格督查建设规划、名胜保护等事项。
据山东省政府介绍,目前山东已向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包括山东济南、青岛等11市)派驻了规划督察员,对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规有效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东省政府表示,将向其余市县分批分步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其中2013年,向济宁、日照等6个设区市和章丘、胶州等20个县(市)派驻第一批,1个市、县(市)派驻1名城乡规划督察员。2014年、2015年,分别向其余71个县(市)派驻第二批、第三批城乡规划督察员。
据介绍,城乡规划督察员重点督察的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和实施,是否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原标题:山东将向每个市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严防违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