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获国土证难用地诉广东紫金县政府

2012年11月14日04:3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任先博 实习生王玥璐 2003年获得的国土证,过了9年仍然没办法用地。国土证持有者河源富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为此将紫金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告上法庭,并且一审胜诉。然而,三家单位对判决不服,向广东省高院上诉,昨日,该案在省高院审理。富丽代理律师庭上提出,土地难用,是因近年地价上涨,相关单位想“二次征地”赚钱。

  三部门一审被判行政不作为

  2003年,受中国银行委托,河源市土地交易中心将三块土地公开挂牌转让给富丽公司。随之,富丽公司到紫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后,紫金县国土局将其中一块面积35000平方米的土地交付给了富丽公司,但以“界址不清,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由,未交付另外两块共计37000平方米的土地。

  为此,富丽公司向紫金县国土局、紫金县规划局和紫金县政府提出完善相关手续,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的用地测绘红线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三个部门一直未予以办理,于是,富丽公司以无法用地而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将三部门告上了法庭。今年5月25日,经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处理,认为三部门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判令其在三个月内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

  被告:涉案土地仍未征收无法交付

  但三个部门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紫金县政府和紫金县国土局主张,涉案的370 0 0平方米土地至今仍未征收,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无法交付证中土地。紫金县规划局则主张,富丽公司从未向该局申请行政许可,原审判决在三个月内履行职责做出行政许可违法。三部门均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富丽公司的诉讼请求。

  昨日庭审中,富丽公司针对三部门的上诉理由进行了答辩。其代理律师指出,富丽公司已经持有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必然包含土地规划、建设用地方面的权利,无需再进行建设用地申请。规划部门有义务对以前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完善相关的规划测绘义务等,请求法院驳回上诉。

(原标题:拿了国土证却没法用地 开发商状告紫金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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