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姜春媛
日前,一段名为“青海师大二附中教师张明明暴力打学生”的视频在多家网站流传,引发网友广泛关注。青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21日下午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采访,介绍了对于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意见,表示“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及张明明老师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接受采访的青海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青海省教育厅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经过了解,形成了《关于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英语教师张明明体罚学生事件的通报》(下称“通报”),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这份《通报》陈述了事件经过:“2012年11月9日下午第四节自习课时,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初二(2)班英语老师张明明到班里批改作业并检查英语课文背诵情况。期间发现某同学没有完成作业,将该生叫到讲台前询问,在该生无法说明未完成作业的理由时,便对该生扇耳光进行‘教育’,这一粗暴行为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通报》称:“张明明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本应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好学生良好道德品行养成的培养者,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心灵净化的抚慰者。然而,她却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于不顾,全然忘记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本分。其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同时也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通报》显示,“经研究决定,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及张明明老师予以全省通报批评,青海师范大学要对师大二附中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并以此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通报》还指出,张明明老师虐打学生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教师法纪意识淡薄,一些学校在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此为鉴,高度重视教师师德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思想,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考评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静心教书,潜心育人。通过加强教育法规学习、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定期走访等方式,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绝不能停留在学习法规、撰写心得、会议强调、张贴标语上,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要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和教师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背教育宗旨、损害教师形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进行严肃查处,给予行政处分、扣发绩效工资、高职低聘等处罚,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的教师予以解聘并撤销教师资格。
(原标题:[第一回应]青海省教育厅回应“老师扇学生耳光”事件:全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