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新疆交警未来两月集中查酒驾被证不实

2012年11月26日00:53  乌鲁木齐晚报

  本报讯(记者马婷实习生赵艳芳)

  近日,网络上转载着一则“新疆交通部门对违法驾驶进行新的处罚规定”的消息,昨日,记者从新疆交通运输厅得到证实,确定此消息有假。同时,交通运输厅负责人出面辟谣,希望网民勿信这个毫无根据的消息。

  “温馨提示:昨天下午六点开始,高清探头全部启动,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相同处罚,开车时打电话罚款50元,闯黄闪罚200,越线停车罚100,今天起晚六点半至深夜二点,为期60天,全国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每月10、20、30日由省厅带队检查,每月3、7、13、17、23日和每周五、周六由市局组织检查,时间为中午12点至下午2点,晚上7点至9点,从今天起陆续启用高清摄像头,专拍前排驾驶乘坐人员安全带是否系扣。相互转告亲友并通知公司同仁避免被罚!”

  昨日,记者通过QQ群再次看到上述消息。据了解,很多网友都以为是真的,并快速复制给自己的亲友,并嘱咐一定要留意。这条消息中,将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多种违法行为罗列,并将其处罚细则公布,其中落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外宣办主任孙建兵告诉记者,该厅并未发布过此类消息,并对发布者表示谴责。

  据了解,目前新疆范围内早已启用高清摄像头,并在2月就已经试用,并不存在“从今天起陆续启用高清摄像头,专拍前排驾驶乘坐人员安全带是否系扣”一说。

  今年5月9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这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三部门联合实施的活动规定,要求长途客车内所有乘客必须百分之百佩戴安全带后才可以出站。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线路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实行高速公路长途客车乘客系安全带制度。网传“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相同处罚”毫无根据。

  作者:马婷赵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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