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中案未当庭宣判 具体案情将宣判后公布

2012年11月28日09:36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28日电(记者张遥、裘立华) 记者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7日开庭重审的两起吴英“案中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未接受媒体旁听。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具体案情将在宣判后公布。

  吴英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伟说,27日上午开庭审理的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滋仁房屋买卖纠纷,下午审理的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刘贤富房屋买卖纠纷。

  由于吴英目前被看押在位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27日的庭审在监狱进行,吴英作为原告出庭。

  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集资诈骗案备受关注。今年5月21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对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原标题:吴英"案中案"未当庭宣判 具体案情将在宣判后公布)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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