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记者黄冠)近来,“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雷政富、孙德江、郑北泉、周伟思、单增德、吴红、袁占亭等公职人员相继因网络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网络反腐”如何在干部清正中发挥更大作用,值得关注。
以不同方式参与反腐败斗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网络反腐”的力量源自真实。网络使每一位网民都有了麦克风,但麦克风会不会被滥用或者造假、传谣?对此,公众曾经充满疑虑。但是,近来的事实表明,网络自身正在自我“净化”,网民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假的真不了,用虚假信息骗网民“围观”,只能得逞一时;只有传递真情、探寻真相、还原真实,网络才会更有力量。
“网络反腐”需要权威部门及时介入。网民所反映的腐败问题,往往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起“围观”;一旦有关部门回应不及时或者采取“删帖”等不当方式处置,则会引起舆论不满。事实一再证明,“网络反腐”所能提供的往往是“蛛丝马迹”,而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关键,则取决于权威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
“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化。网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只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才能确保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促进“网络反腐”持续健康发展。如何在政府与网络、公职人员与网民之间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值得研究。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网络反腐”方兴未艾,作为现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补充,值得期待。
(原标题:新华时评:“网络反腐”倒逼干部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