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玥,女,12岁,广西桂林人,小学生。
2012年4月,何玥即将小学毕业,却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住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9月初,病情突然复发二次入院,肿瘤已扩散至脑部组织。当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三个月时,她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11月17日,小何玥脑死亡,父亲根据她的遗愿将她的两个肾和一个肝捐给了三个人。
在亲人眼里,何玥是个爱学习、有爱心的孩子。今年4月,做完手术第三天,她就回到学校上课了。她的家里满满一面墙都贴着她的“三好学生”之类的荣誉奖状。08年汶川地震时,她硬逼着父母捐出了一个月的工钱。她被查出脑瘤后,学校为她捐钱,她要父亲捐给更需要的人。
9月中旬,爸爸从广东打工回来,她第一句话就说:“爸爸,我想把自己的器官捐出去,行不行?”她说,她只剩下三个月的生命,她希望能尽自己的能力给别人生的希望。由于是何玥最后的心愿,爸爸妈妈奶奶叔叔婶婶最终同意了孩子的想法,决定帮助她完成遗愿。
11月17日凌晨零点10分,小何玥在医院里走完了自己短短12年的生命历程。 凌晨4点,她的两个肾被送到解放军第181医院捐给了两名患者,其中一名是身患尿毒症的18岁藏族小伙索朗旺青。
何玥因捐献器官被称为“最美女孩”,她死前的这个愿望被称为“最美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