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广州市地税局近日在其官网上公布了2012年第3号欠税公告,上榜欠税企业为广州市截至2012年9月30日欠缴地方税收200万元以上且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企业(单位),共有61家企业上榜,这些欠税大户共计欠税4.8亿元。
公告显示,第一欠税大户为广州彩色带钢厂,欠税36496928.68元;随后是广州市戎丰置业有限公司欠税32592497.92元,广州市伟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税27811319.94元。
上榜的欠税大户中,共有13家欠税额超过1000万元,而这13家欠税大户,从事房地产和建筑工程行业的占到了10户。
在上榜的61家欠税大户中,除了占大头的房地产和建筑工程公司外,还有投资公司、贸易公司、殡仪馆、游览区管理处、高尔夫俱乐部、广告公司、陶瓷厂、渔业公司等。
从此次公布的欠税企业名单看,其中多数是欠税榜上的常客,也有新上榜的欠税大户,如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显示,该公司首次上榜已欠税超千万元,达12319526.58元;另外,经营地点在广州市天河区沙和路10号的广州市德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地点在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北塔2901室的广州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首次上榜,两家公司分别欠税3798456.85元和2581372.97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四年来连续位居广州市地税局欠税公告首位的欠税“钉子户”———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已经从此次的欠税榜上消失。
就此,羊城晚报记者7日向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其中的原因。该局介绍,我国2005年起实施的《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欠税一经确定,公告机关应当以正式文书的形式签发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告。欠税公告的数额实行欠税余额和新增欠税相结合的办法,对纳税人的以下欠税,税务机关可不公告……”
具体可不公告的欠税情况有四种:一、已宣告破产,经法定清算后,依法注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二、被责令撤销、关闭,经法定清算后,被依法注销或吊销其法人资格的企业欠税;三、已经连续停止生产经营一年(按日历日期计算)以上的企业欠税;四、失踪两年以上的纳税人的欠税。
广州市地税局解释,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从欠税公告上消失属于第三种情况,即该企业已经连续停止生产经营一年以上。
不过广州市地税局表示,虽然根据规定对该集团的欠税不予公告,但其欠税的事实依旧存在,税务机关依然会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去追缴其欠税。
(原标题:广州61家“大户”共欠税4.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