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湛江市赤坎区纪委了解到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海生 通讯员 刘兵 黄丕儒 报道 湛江市赤坎区五所学校的校长,因为在购买教学设备的过程中收受回扣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追究刑事责任。
新快报记者昨天从湛江市赤坎区纪委获悉,湛江市力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力讯公司”)老板赵某为让学校购买自己公司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向学校校长许以15%的高额回扣。几年间,五所学校的校长及两名相关人员从赵某手中拿到回扣款50多万元。
案情
高回扣导致“萝卜式”采购
据介绍,力讯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多媒体教学设备销售的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往来,该公司老板赵某与一些中小学的“一把手”慢慢熟络起来。赵某在每次采购招标前,都会主动联系五所相关学校的校长,并许诺回扣比例。受高额回扣的驱动,五学校不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均为赵某量身定做“萝卜式”采购项目,泄露采购及评标秘密,为其通风报信或牵线搭桥,极力帮助赵某顺利中标。
赵某每与一间学校签订完采购合同并收到货款后,便按许诺比例把回扣款送给上述采购单位领导。2011年,湛江市某中学采购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的教学设备,力讯公司中标,学校总务主任程某为校方代表在采购合同上签字。老板赵某收到货款后,交给程某回扣款12万元,并告诉程某这些钱是多谢他和校长冯某的。程某将5万元留给自己,将其中的7万元送给了校长冯某。其余4名校长则均由赵某电话约好见面地点,将现金送给校长本人。
交代
“想接工程要和我处理好关系”
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五名校长认为这是一种一贯以来的做法,并已经形成一种“行规”,存在于教学、招生、人事、基建等工作中,各种“感谢费”“好处费”等形式花样百出。因此他们敢于收受、乐于收受。
校长黄某在事发后说道:“我错误地认为,自己收钱只有天知地知,行贿人知我知。行贿人送钱给我,不管我要不要,学校都得不到,况且我拿的是行贿人的钱,不是学校的钱。再说,这钱也不是我要的,是行贿人主动送的,不拿白不拿。从面对诱惑开始到伸手敛财,侥幸心理一直在伴随着我。”
为什么落马的都是校长?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多名校长认为,校长对学校所有的资源(包括学校教学设施资源)享有绝对的所有权、任意处置权和支配权。校长陈某说:“我掌握着学校的教学、招生、人事、基建等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方面的事情,如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量追加以及结算支付等,都由我‘一支笔’审批。因此,想巴结我的人、有求于我的人知道,想承揽到工程就需要和我处理好关系,需要我点头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