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衡阳12月10日电(记者 刘柱)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公开庭审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和其妻子吴利君涉嫌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顾湘陵涉案金额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顾湘陵,男,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2年任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助理,2002年至2010年任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9月任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正处级);因涉嫌受贿犯罪,2011年8月26日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执行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执行逮捕。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顾湘陵在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及工程项目、设计业务的承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44次单独或与被告人吴利君、顾湘衡(另案处理)共同收受49人的贿赂,折合共计人民币2146.2959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
截止2011年7月11日,被告人顾湘陵、吴利君夫妇拥有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1594.3591万元(其中房产16处),其中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有6650.756429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尚有4943.60267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顾湘陵本人不能说明来源。
据介绍,被告人顾湘陵将自己收受的受贿款陆续交由其妻吴利君保管,吴利君在明知顾湘陵交给其保管的财产中有受贿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顾湘陵的受贿所得及受贿所得收益,减少其夫妻名下的家庭财产数额,将5577.426371万元财产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转移至香港某银行予以窝藏、转移,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
据悉,此案是衡阳中院迄今为止审理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因案情重大整个案件庭审预计11日结束。(完)
(原标题:长沙规划局原副局长受贿案开庭 涉案超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