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选派政法院校
优秀教师到基层当检察官
本报讯 (记者 陈新 通讯员 岳红革) 明年1月起,西安各政法院校的优秀教师可到西安13个区县基层检察院及沙坡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助理。
昨天上午,西安市委组织部和西安市检察院共同召开西安市选派驻地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工作座谈会,决定在我市基层检察院全面启动选派政法院校优秀教师挂职活动。
去年,中央政法委、国家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为了落实好这项意见,服务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加强检察机关与政法院校的人才和业务交流,市委组织部和市检察院认真调研,深入走访,征求了政法院校的意愿,制定出台了《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中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选派西安驻地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的意见》。
意见规定,从2013年起至2016年,每年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推荐选派优秀教师到我市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助理。三所院校中具有副教授、讲师以上职称或为政法院校处级领导、处级后备干部者均符合选派条件和资格,挂职期限为一年,主要任务是协助基层检察院党组抓好干警的教育培训、业务领军型人才的培养,做好检察调研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研讨等工作,整个选派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进行。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民生表示,选派高校优秀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是加强我市检察机关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这对全市检察机关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促进“检校合作”,借助院校资源,发挥院校师资优势,改善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加速检察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