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2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产生

2012年12月17日17:33  人民网

  人民网澳门12月17日电 (记者 苏宁)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12月17日在澳门举行,选举产生了12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前来澳门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

  会议由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主持。出席会议的359位选举会议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12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了2名得票数不少于选票三分之一的未当选为代表的候选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时递补顺序。

  选举结束后,李建国发表讲话。他说,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各位主席团成员和选举会议成员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珍视参与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心系国家根本利益和澳门同胞福祉,不负众望,尽职尽责,积极参与选举会议的工作,圆满完成了选举会议的各项任务。他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向新当选的12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热烈祝贺,并向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先生和主席团各位成员、选举会议各位成员表示衷心感谢。

  李建国指出,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后,要由选举会议主席团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并公布代表名单。今天选举会议选出的12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将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办理,经过代表资格审查的法律手续后,从明年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起,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履行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相信新一届澳门全国人大代表,一定会秉承爱国爱澳的光荣传统,拥护并模范地遵守宪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崔世安在会议结束时讲话说,这次选举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是澳门回归祖国后第四次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各位选举会议成员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选举会议的各项任务。他代表主席团向当选代表表示热烈祝贺,向积极履职的各位选举会议成员以及给予这次选举工作热情支持的澳门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会后,选举会议主席团发表公告公布了选举结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原标题: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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