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将研议放宽离婚大陆配偶访台探亲规范

2012年12月19日08: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9日电 台湾当局大陆事务部门“陆委会”法政事务负责人鲁仲尼18日表示,将研议是否放宽离婚的大陆配偶访台探亲规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18日下午举行公听会表示,现在许多离婚家庭父母,为争夺小孩监护权,私下带走小孩,让另一方家长遍寻不着。据警政部门数据,去年台湾有702名18岁以下儿少,因被家长带走列为失踪人口,小孩成为父母抢夺的筹码和牺牲品。

  王育敏表示,当局应尽速建立两岸儿少行踪调查与寻回机制,并设立单一窗口处理相关案件,她也将研拟修法,父母在离婚争讼或子女监护权判定后,可声请限制未成年子女出境。

  鲁仲尼表示,大陆配偶如果离婚,不能在台居留,但不代表不能见到小孩,可申请1次3个月、1年2次探亲。至于这样的时间是否符合需求,可再研议。

(原标题:台湾方面将研议放宽离婚大陆配偶访台探亲规范)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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