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公益性文化场馆逐步减免门票

2012年12月24日15: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赵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旅游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时,建议增加公益性文化场馆等应逐步减免门票的规定。

  旅游法草案一审稿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建议,为适应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应明确规定公益性文化场馆等应逐步减免门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因此建议增加规定,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依法需要保护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同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部门提出,为保护旅游资源,改善旅游环境,草案应细化有关景区流量控制的规定,建议增加门票预订和流量信息通报等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因此建议草案增加规定,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原标题:旅游法草案:公益性文化场馆应逐步减免门票)

(编辑:SN056)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新华社披露习近平工作生活与家庭 旧照
  • 体育英超托雷斯助切尔西8-0 范佩西追打对手
  • 娱乐赵本山小品被曝已敲定 小人物带徒弟
  • 财经北京房市有点疯狂 客户不敢花时间谈价
  • 科技FIT系列应用创始人冯华君病逝 年仅31岁
  • 博客中国人应尊重卑微的鸡 老子怎成吊死鬼?
  • 读书作为教主的东方孔子与西方耶稣谁更高明
  • 教育家长攀比致留学泡沫 四六级真题
  • 育儿香港小朋友给写信圣诞老人邮政回信忙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