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随迁子女后年起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

2012年12月30日13:42  千龙网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可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全文)

    千龙网北京12月30日讯 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北京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流管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委、市人口计生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就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居住、社保和随迁子女就学情况展开了深入调查,广泛听取了高校、中小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网络媒体和接待上访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方面的社情民意,结合北京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提出了北京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近期措施,最终形成了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并正式发布。

  作为首都的北京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据统计,2012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非京户籍学生41.9万人,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40.9%,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的比例达到74.7%。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也提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方案》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北京市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

  由于政策体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各有关工作需要准备和细化,北京市设置了新制度实施前的过渡期。为了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先行出台一些措施缓解当前突出矛盾。包括:(一)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和学习涉农专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二)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以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三)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选择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四)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其随迁子女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的考试录取。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局的重大公共服务政策,也是社会各方面高度关心的一件大事。为了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转发《方案》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服务的要求。同时,这项工作的推进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共同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增加资源、完善政策,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说明

  1. 本市制订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本市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主要依据是201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国家要加大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的统筹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各地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时考虑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地区的工作特殊性,提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2、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意见》明确了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与城市经济社会资源状况相适应,要考虑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

  二是与学生家长的条件相结合,要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情况;

  三是要考虑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

  3.北京市制订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提出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即“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该原则,形成了本市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多年来,进城务工人员在北京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把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工作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投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予以保障,目前,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达到41.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9%,同时74.7%以上的随迁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北京市把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北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改进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不是单一的教育改革问题,更是一项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当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整体规划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协调推进就业、住房、人口、社保、学籍等社会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北京市常住人口中非京籍人口达到700多万,社会管理体制逐步从户籍人口为主向覆盖常住人口转变,与之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也在逐步完善。要统筹兼顾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权益,尽可能地通过增加教育资源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

  4. 本市制订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开展了哪些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和调研小组,组织开展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社保、居住等情况及其随迁子女就学情况的摸底调研,认真听取了专家学者、社会人士、校长、教育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网络、报纸、家长接访等多种途径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5、北京市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有哪些难点问题?

  北京作为首都和特大城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面临很多难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需要妥善处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目前,本市常住人口2000多万,已经远远超过国务院2003年批复的总体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北京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的调控目标,北京的资源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人口过快增长同时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从深层次制约着北京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需要妥善处理各级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近年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续快速增长,从2011年开始随迁子女高峰期与本市户籍学龄人口高峰期叠加,到2014年,全市小学一年级入学人口将由目前10万人左右剧增到18万人左右,增长率高达80%,小学在校生总量将由目前的68万人左右增加到84万人左右,之后几年仍将呈持续增长趋势。

  三是需要统筹考虑京籍学生和非京籍学生升学考试利益。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提出“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但由于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的客观限制和现行高考招生体制的束缚,同时,增加高校招生计划、提供借考服务等工作还需要国家主管部委的统筹协调以及人口流出地省市的协调配合,如何有效平衡京籍学生和非京籍学生的升学利益,难度很大。

  6、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为什么要设过渡期?

  一是由于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一项综合改革和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配套的制度设计。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还涉及到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在进一步完善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家长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争取在2013年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建立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是教育资源的准备和建设需要完善规划、开工建设、设施配备等的工作周期。即使不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所带来的新的入学需求,仅按照“十一五”期间我市常住人口增长速度预测分析,到2020年,本市小学阶段需要新增学位30万个,初中阶段需要新增学位11.5万个;加上新政策实施后所带来的增量需求,本市教育资源的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三是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支撑条件还需要建设和完善。要确保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落地,除了教育资源建设以外,各相关部门工作的支撑条件建设同样十分必要。特别是标准明确、条件审核、数据库管理与对接等方面的工作,需要教育、人力社保、住房建设、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以精细化的服务和管理,为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管理平台。这同样需要一个工作过程。

  7、近期实行过渡期升学考试办法,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提供多样化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为随迁子女选择在京升学考试提供机会。

  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以及开放大学、网络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成人高考等考试录取。同时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

  8、按照过渡期政策,2013年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可以选择在京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本市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9.按照过渡期政策,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在京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具体的条件有哪些?

  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高职毕业后,可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

  10.按照过渡期方案,北京市对随迁子女家长的条件和学生的教育条件做出了相应的年限规定,制定年限条件的考虑是什么?

  一是关于学生教育年限的规定。主要考虑本市初中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为3年,应当为接受完整的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的随迁子女提供选择在京参加升学考试机会。

  二是关于可以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家长社保和职业年限的规定。基于随迁子女3年教育年限的规定,确定了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学生家长应当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和在京连续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3年的年限要求与学生教育年限对应。

  三是关于可以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家长社保和职业年限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取得北京市高中阶段学籍,3年后可以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相应地,对家长参加社保和稳定职业的年限就从3年延长至6年。

  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调整的出发点是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升学考试服务,需要严格对家长的社保和职业的年限要求,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扰乱教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11、本市其他高等教育学习方式有哪些?

  凡随迁子女愿意继续在京学习的,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等考试录取,接受高等教育。

  目前北京地区有国家开放大学和北京开放大学两所新型高校,上海也成立了上海开放大学,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实施远程开放教育。

  12、如何推进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意见的落实工作?

  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政府办公厅在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强调该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落实。

  由市流管办、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参加,抓紧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市教委牵头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和各省市招生考试部门。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公布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考、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及办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从事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要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的登记和管理系统并提供相应证明;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本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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