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九市元旦起将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

2012年12月30日14:30  南方都市报

  珠三角年票互认,将从元旦起正式实施。记者今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将从12月31日24时起,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从12月31日24时起,广州、佛山、肇庆、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籍已购买本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及深圳籍车辆(凭车辆号牌),通过珠三角地区9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将免缴车辆通行费;通过珠三角地区9市行政区域内的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免缴代收的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次票。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珠三角年票实现互通,将对促进珠三角实现一体化协同发展,及满足市民出行需求起到重要作用。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要求各市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本地区参与年票互通各项具体工作,并制定预案,做好解释。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看了此文的人还看了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胡锦涛勉励母校学子:一代更比一代强
  • 体育NBA-林书豪21分火箭负 科比27分湖人胜
  • 娱乐中歌榜唱响台湾 张靓颖李宇春成大赢家
  • 财经肯德基承认曾发现六和鸡药残超标
  • 科技新浪科技2012年终策划:见证
  • 博客新周刊:2012年最让人痛心的十件事
  • 读书揭秘:被日军掠夺的中国十大国宝(图)
  • 教育高中霸气班训:找对象要以本班同学优先
  • 育儿俄罗斯幼童零下25度雪地冲凉水(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