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灾后重建被曝强拆民宅 官方否认

2013年01月01日14:39  央视

  央视网 (记者 苏龙报道) 2012年12月26日,中国党风廉政建设网刊发了署名邢萍的网文“玉树灾区重建光环下的阴影”,同时,又以“权势滔天家破人亡,玉树灾后重建怎能大发国难财” 为题在猫扑网发出,后经多家网站转载,引发网民高度关注,网民要求官方做出回应。

  2012年12月30日,央视网记者向玉树州委宣传部求证,12月31日下午,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玉树州政府副秘书长黄立明就网文所涉及的有关情况作出回应。

  缘起:网曝玉树灾后重建强拆居民住房

  日前,青海玉树州居民邢萍实名举报玉树灾后重建强拆居民住房,黑幕重重等有关情况,并以《强拆:玉树灾区重建光环下的阴影!》和《权势滔天家破人亡,玉树灾后重建怎能大发国难财?》为题发帖,“曝玉树重建过程中因强制拆迁,致62岁玉树居民巴桑拉毛深受刺激,于9月13日在北京上访过程中自焚,幸得路人及时扑救才挽回了生命。其女曾是玉树州民族歌舞团的副团长,也因此事受到牵连,被撤销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等。”

  邢萍在网文中说,灾后重建过程中,她家及片区内157户人家被划入拆迁之列,由于邢萍家的房屋在玉树地震中受损情况轻微,属于经过修补、加固,还可以继续居住的房屋,故强烈反对政府对其房屋进行拆迁,但政府部门依旧强制拆除了她家的房屋。就此事,邢萍和其母巴桑拉毛多次上访未果,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网文中直指玉树县委书记吴德军,称吴德军曾给邢萍施加压力说,“如果不服从大局,就要给她党纪、政纪处分”。最终,曾任玉树州民族歌舞团的副团长的邢萍被撤销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网文中还称“被拆迁的玉树县扎曲北路片区被用于修建商住区和别墅,邢萍家的宅基地面积为477.5平方米,但政府只肯给他们家一套80平米的房子作为安置,重建后的建筑也曾屡屡发生质量问题,并列举:2012年4月10日已近完工的广播电视大楼建筑突然塌方,造成4人死亡10人重伤的严重事故;原本设计抗震级别8级的已建成学校、医院,在4.1级地震时部分建筑就出现了墙体裂缝;还有几条已经建好的公路被反复挖开重建。许多领导的亲戚朋友都参与承包了一些工程,存工程层层转包问题,工程质量堪忧等。”

  网文发布短短几天之内便引发数百万人“围观”和热议。

  网曝:灾后重建“以权代法、违法行政” 强拆居民住房

  回应:强拆邢萍家住宅是依法执行重建规划

  对于网文所反映的玉树州有关部门“以权代法、违法行政” 强拆居民住房一事,玉树州官方回应称,强拆邢萍家住宅是依法执行重建规划,不存在违法、违规强拆问题。

  回应称,拆除邢萍家住房,是为了确保居民早日入住新居,在66户已经拆迁待建的住户强烈要求下,对邢萍一家的住房依法实施的拆迁。

  网曝:“拆470多平米住房,仅以80平米住房安置”

  回应:“政府只肯给他们家一套80平米房子”之说与事实不符。

  网文中称,邢萍家的房屋占地面积470多平米,但政府只给他们安置了80平米的房屋。

  对此,官方在回应中称,地震前,邢萍家住宅位于结古镇扎曲北路82-1号,占地面积477.5平方米,建筑面积409.7平方米,属砖混结构房屋,住房受损鉴定结论为轻微破坏,补强加固,拆迁补偿款45万余元。

  巴桑拉毛和邢萍家的住房安置落位在玉树县结古镇扎曲北路居住组团A区(即网中所说的别墅区),享有两套安置住房,每套120平方米,共计240平方米。

  网曝:“灾后重建,光环之下却是黑幕重重”

  回应:此说法背离事实

  就网文中提到的玉树州广播电视大楼建筑塌方事件,以及工程质量和层层转包问题,玉树官方表示,此说法背离事实。

  玉树州官方称,今年4月份,州广电中心裙楼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主要原因是综合立杆底部无扫地杆,工程复工时节正值冻土消融,使支撑脚手架受力不均匀,发生局部松动引起脚手架坍塌,造成了2死9伤的安全事故,而不是文中所说的4死10伤,更不是整体楼房的坍塌。

  对于网文中“原本设计抗震级别8级的已建成学校、医院,在4.1级地震时部分建筑就出现了墙体裂缝”的说法,玉树州方面表示,所有的重建项目都有一套严格的质检体系,实行严格的质检措施,工程质量有保证。截至2012年10月份,灾区所有已通过验收,投入使用的学校、医院没有一家因4.1级地震出现墙体裂缝。

  就“许多领导的亲戚朋友都参与承包了一些工程,然后再转包、三包,甚至四包给其他的建筑单位”之说,官方回应,玉树重建是根据国务院制定的总体规划,由省玉树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由四大央企和北京市、辽宁省负责援建的,任何领导没有承包工程的权利。

  网曝:因不服从大局,邢萍被撤职处分

  回应:撤职处分与事件并无直接关系

  网曝因不服从大局,曾任玉树州民族歌舞团副团长的邢萍被撤职处分。

  玉树官方称,对邢萍的撤职处分决定于事件无关,是因为从2012年7月初开始,邢萍说母亲失踪,要求寻找母亲,向单位领导请假后一直未返岗。这一决定是州纪委、州监察局严格依照党纪政纪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0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2012年8月18日,对其给于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月21日给予了行政撤职的处分。

  就此事的进展,央视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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