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称刘强为了大义犯下罪行 判决立刻释放

2013年01月03日20:31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 据韩联社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就中国公民刘强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引渡案今日做出判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负责该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今天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由此,刘强将立刻获得释放,并主动出境回国。

  首尔高等法院表示,罪行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其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的财产,但其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们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有机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考虑到这些情况,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反人伦罪行。

  刘强去年1月8日因向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2011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了火焰瓶。由此日本当局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刘强到日本。

(原标题:韩方判决立刻释放在靖国神社纵火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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