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吴培勇 彭凌明)针对网传“新交规严厉条款引争议,武汉电子眼暂不抓闯黄灯”一事,昨日,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表示,该新闻与事实有重大出入。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按照公安部123号令严格依法实施,对“闯黄灯”的行为记6分。
据了解,以往电子警察在路口抓拍“闯红灯”是在红灯亮后,同时启动抓拍系统。
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有部分网友在网上称,武汉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没有进行调整,不具备抓拍“闯黄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武汉的驾驶员可以放心大胆“闯黄灯”。
但这一说法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不少网友表示,就算没有调整,谁也不愿以身试法,“试一次的代价可是6分啊。”
昨日,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表示,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对路口的470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行调整,目前已可以抓拍“闯黄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昨日,全市交警已开始在无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路口,对“闯黄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建设大道新华路口,江汉区交通大队的民警就查获了2起“闯黄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路口长时间黄闪灯是提示驾驶员经过该路口时减速注意观察,是可以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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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罚闯黄灯广东称此举违法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近表示,受制于抓拍系统、信号灯配时及查处具体程序等因素,深圳暂不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2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
“不能一概而论说闯黄灯不罚,如果黄灯和绿灯一样都可以通行无阻,还要黄灯干什么?”该人士说,黄灯的设置有其科学根据。“红、黄、绿三色信号灯是一个完整的指挥信号系统,深圳市此番表态不符合科学精神。”
广东省交管局还表示,目前正会同该局法制科,研究如何从法律角度应对深圳的表态。“处罚闯黄灯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按此实行就有违法的嫌疑。”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