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第二人民医院,袁厉害的女婿郭海洋在重症监护病房门口踱步,事故中被烧伤的孩子正在接受救治。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事故现场衣服棉被散落一地。火灾造成7人丧生,其中6名儿童,1名成人,并有1名儿童受伤。王中举 摄
■ 追访
“遇难孩子不能行走火中殒命”
失火时袁厉害正在送部分孩子上学途中,幸免于难
据了解,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其安置孤儿和弃婴的地方紧邻兰考县卫生局和兰考县人民医院。
记者询问了四五个袁厉害的邻居,大家对她评价都很好,“人很质朴、善良”,“好人”,“说话带笑,和气”。而她的亲属则表示,不理解她的所作所为,但如果她需要帮助,大家都会帮她照顾孩子。
被收养孩子曾分居两地
袁厉害的大儿子杜鹏家与袁厉害家相隔不到百米,杜鹏告诉新京报记者,火灾发生在8点30分左右,当时袁厉害正在送孩子们上学的途中,因此和这几个孩子逃过一劫。
杜鹏介绍说,最近一段时间,袁厉害收养的孩子在20名左右,去年一直分两处居住。身体相对健康的住在袁厉害家里,而有智力障碍和严重残疾的住在人民医院北边的一处“花园”。所谓“花园”,是袁厉害起的一个地名,在一小块空地上有两间危房。
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称,2011年9月9日,县民政局等多家单位联合行动,对遗弃儿童进行救助,由于“花园”条件差,将这里的孩子迁出。通过做袁厉害的工作,并将其中的五个送往开封市福利院,剩下的儿童由于袁厉害不同意送走,于是都迁到袁厉害家中住。
失火的两层楼是自建房
杜鹏说,目前袁厉害家里约收养有十八个孩子,年龄较大的住在二楼,年龄小的住在一楼。火起时,袁厉害正送几个年纪大的孩子去上学,因此和这几个孩子逃过一劫。
据去年曾多次探访袁厉害家的河南大学学生小习说,失火的两层楼是自建房,厨房和卫生间另建在外边。房子的一楼是客厅和一间卧室。卧室里仅放着一个电视机一张床,孩子们一般在一楼的客厅里游戏。从卧室里有一个狭窄的楼梯通往二楼,二楼有两间卧室,里面放着数张木质的上下床。
在家的孩子中,聪聪已经十六七岁了,因为有智力障碍没有上学,火起时他跑了出来,幸免于难。
昨天下午,新京报记者在杜鹏家看到了聪聪。他并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询问其姓名、年龄等信息时,他咧嘴大笑,然后含糊不清地说,“我不知道啊!”此外,他只是说一天没有吃饭了。
一小孩能爬动幸免于难
受伤的孩子是小十,袁厉害的一位亲戚说:袁小十能爬动才没有被烧死,其他几个孩子不能走,所以在火灾中失去性命。
在火灾中丧生的最大的孩子名为袁申,袁厉害称之为“五孩”,他有智力障碍外加小儿麻痹,虽然能移动,但非常困难。
据袁厉害的家人介绍,事发前,他一直在家照顾几个年幼的儿童,这次没能逃出。另外有两个孩子,由于年龄太小,当天早晨被袁厉害带到了儿子杜鹏家由杜鹏的媳妇照料,也因此躲过火灾。
事发前,袁厉害有时候在家住,有时候住儿子家。她还从村里雇了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在家里照顾孩子们。
事发后袁厉害的弟弟袁九星说,“家里的三个孩子和上学的孩子被兰考县民政局直接用车从学校接走了。”兰考县民政部门的人员称,目前孩子被送往救助站,并将两名婴儿送到开封市福利院。
■ 追问
兰考回应“袁厉害靠弃婴赚钱”
县民政局和宣传部称,听过类似说法,但未掌握相关材料
据媒体公开报道,47岁的袁厉害,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前摆摊为生,从1986年起,收养的弃婴已超过100个。就在2011年9月8日有媒体报道了《真实袁厉害》之后的次日,兰考县民政局回应称:媒体报道袁厉害收养孤儿事件后,兰考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兰考县民政局一李姓局长表示将采取措施来保障并提高袁厉害所抚养孤儿的生活质量。
是否借收养孩子骗低保?
袁厉害享低保合规
袁厉害收养弃婴一事,有人质疑称袁厉害不具备收养孩子的条件,她把健康的孩子卖给愿意领养的人,也有人质疑她利用收养的孩子骗取低保。
对于袁厉害“以收养孩子为名拢钱”的说法,兰考县民政局和宣传部回应称,确实听过类似的说法,但他们没有掌握相关材料。袁厉害享受低保是符合低保有关政策规定的。
民政部门为何未救助?
民政局无强制执法权
据此前媒体报道,袁厉害家庭条件很普通,孩子们挤在一起睡觉,穿好心人送来的衣物,袁家一年四季弥漫着臭味,因为卫生条件差,且无钱医治,部分孩子就此死去。袁厉害为何能收养如此多的孩子,当地民政部门为何没有进行救助?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和主管救助的民政局副局长李美姣。
局长杨佩民解释说,袁厉害收养第一个弃婴是1986年,当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1991年底,《收养法》出台,民政局才逐渐规范收养活动。副局长李美姣说,《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袁厉害可以收养多名弃婴,但她一直没有办收养手续。
几年前,兰考县民政局得知袁厉害的事情后,发现袁厉害的“收养能力”有限,曾到袁家做工作,几年来曾将数名儿童送到了开封市福利院,但年纪大的部分儿童因为与袁感情较深,都不愿走,由于民政局没有强制执法权,所以无法强制将孩子送走,只能通过做工作的手段来说服和劝导。
2011年9月9日,县民政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在开封市福利院的配合下,联合治理县里弃婴收养不规范的情况。通过说服,将5个孩子送往了开封市福利院,但剩下的十几个孩子袁厉害坚决不同意带走。民政局决定缓和矛盾,慢慢做工作,因此,将这些孩子留在袁家。但没料到会发生意外。为了解决县里没有专门的儿童收养点的问题,当天还在兰考县救助点成立了兰考县儿童救助点,儿童救助点成立后,将多名弃婴和流浪儿童送到福利院。
被收养孩子将如何安置?
部分送福利院部分上学
2011年治理工作开展后,袁厉害自己还将几名弃婴送往救助点,但她偷偷留下了一个婴儿,就是死亡名单中7个月大的那个。关于此情况,民政局并不知情。火灾发生前,袁厉害共收养收留了18人,其中17名儿童和1名成年人。
杨佩民介绍说,火灾发生后,民政局第一时间安置了剩余的几个孩子,两个年幼的孩子已送往开封市福利院,剩余8个孩子,都在县救助点,其中5个在上小学,两个在读聋哑培训学校,正等待在开封市寻找合适的小学。另有一名智力障碍的儿童(聪聪)也在讨论如何进行妥善安置。
■ 说法
收养儿童应向民政部门登记
昨日,北京一区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该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的儿童福利机构是收容抚养孤残或弃婴儿童的专门部门。如果社会公众发现或者临时收养了这类儿童,应该及时送往儿童福利机构。
据介绍,《收养法》规定,14岁以下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社会公众收养。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但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还应在登记前公告。新京报记者 陈博
(原标题:豫一孤儿收养家庭失火7人遇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