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部分司机为避让黄灯致道路拥堵

2013年01月05日03:19  大河网-大河报
为避让黄灯,个别路口出现拥堵现象。 为避让黄灯,个别路口出现拥堵现象。

  记者昨日通过观察警方监控和在路口蹲守,发现——

  核心提示

  新交规实施后,有网友担心,车辆因怕闯黄灯,在通过路口时速度放缓,会加剧道路拥堵或导致追尾事故。昨日,记者通过在郑州警方监控大厅观察及实地蹲守,发现因规避黄灯加剧道路拥堵的现象在个别路口确实存在。

  针对网友关注的话题,郑州交警部门表示,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全市交通信号情况进行摸排、调试,尽快与新规进行对接,一旦调试完成将严格按照新规实施处罚。而保险部门则表示,“黄灯”问题易引发交通追尾事故,不排除增加保险费用。

  □记者 李红汛 见习记者 高鸿鹏 实习生 张敏捷 文 记者 许俊文 图

  【记者调查】

  

  为避黄灯 个别路口出现拥堵

  昨日上午,记者在郑州交巡警一大队监控大厅观察了花园路农业路、黄河南路熊儿河路等路口,又亲自在商都路通泰路蹲守。结果发现,在个别路口,驾驶员因刻意避让黄灯,造成道路小范围拥堵的现象确实存在。

  花园路农业路:车速缓慢 抢不成黄灯

  上午9时15分,民警将监控画面切换至花园路农业路。记者看到,一名民警正在道路中央指挥着沿花园路由北向南的车辆通行,大约1分钟内通过了上百辆车,这时绿灯闪烁3下后,黄灯亮起,很多司机纷纷减慢了速度,未出现急刹车、加速闯黄灯的车辆,该路口的通行效率并未出现明显降低。

  民警告诉记者,花园路农业路作为市区主干道,车流量每小时达几千辆,车辆行驶至该路口时车速最多只有20公里/小时。当黄灯亮起时,行驶至此的车辆通常情况下会减速慢行,不会出现闯黄灯的现象。

  黄河南路熊儿河路:车速快 遇黄灯频现急刹

  9时40分,监控画面切换到黄河南路熊儿河路,该路口位于郑东新区,平时车流量较少。记者注意到,由北向南通行的车辆在通过该路口时,多数司机的车速都在40~50公里/小时,当黄灯亮起时,车辆纷纷急踩刹车的情况时有发生。

  商都路通泰路:前车等黄灯后车鸣笛催

  上午10时,记者来到商都路通泰路进行现场蹲守,当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行至该路口时,恰逢绿灯闪烁。可能是担心闯黄灯,以约40公里/小时的车速行驶在前面的车辆开始减速,在距离停车线还有一辆车长的距离时停车等待。前车的减速停车引起后面车辆的不满,纷纷鸣笛催促。而前车听见后车催促刚想加速前进,这时绿灯已转为黄灯。记者注意到,如果行驶在前方的车辆快速通过,后面的车最少还可通过两三辆车,而不必再等一个灯。

  【警方说法】

  黄灯能为相邻方向通行车辆清空路口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监控中心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每个路口红绿灯的周期长短设置,是经过交通科研部门根据路段的车流量、人流量大小及早中晚的高峰时段,综合分析后得出的。在一个绿灯周期内,每个路口通过的车流量都不同。一个绿灯周期结束后,通常情况下绿灯闪烁3下黄灯才会亮起,时间大概1至2秒,即便是有车辆想抢黄灯,最多也只能通过三四辆车,并不会对整条道路产生较大影响。

  该民警表示,黄灯的作用主要是为相邻方向即将通行的车辆清空路口。如果黄灯亮起,仍有车辆进入路口,而此时相邻方向已经变成绿灯,相邻方向正常通行的车辆就会和闯黄灯的车辆在路口交叉相遇,从而造成车辆减速、堵死路口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影响路口的车辆正常通行。

  如何才算闯黄灯?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部分地区对拍摄闯红灯违法设置了缓冲区。有的区在信号灯刚刚变成红灯的1秒内不进行拍摄。部分区的缓冲时间较长,能达到三四秒。

  同时,郑州市记录闯红灯违法是移动记录,要拍摄3张照片,其中1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随后两张是车辆在红灯时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

  判定是否闯红灯,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明显的位置移动是关键点,如果车辆在红灯亮时刚刚越过停止线,只要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而现有电子眼对闯红灯的判定,显然与黄灯亮起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不一致。

  如何算闯黄灯?根据公安部的解释,当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

  那么“电子警察”将如何认定闯黄灯?郑州交警表示,“电子警察”必须拍摄到三张照片,分别是闯灯前、闯灯中、闯灯后,必须三张照片齐全才可认定司机闯黄灯,这个认定标准与闯红灯一致。

  处罚闯黄灯 先要改造电子眼

  昨日,郑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新规实施前,郑州交警部门已开始对全市的交通信号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对有问题的交通信号进行重新调试。一旦调试完毕与新规接轨,将严格按照新规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各个路口的电子眼,并没有专门监测闯黄灯的,如果要对闯黄灯进行处罚,郑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称首先就要改造或调整电子眼系统。

  开着机动车 看着行人灯

  【新规影响】  保费可能要增加

  “黄灯”问题已经引发了一些省市交通追尾事故频发,保险公司是否会上调保险费呢?昨日,郑州一名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保险费上调必须经过市场验证,新交规实施仅4天,短时间内保险公司不可能设立新的标准。

  “一旦有数据证明,不排除调整保险费的可能性!”该保险行业内部人士还介绍,就算保险公司作出调整,以他的经验判断,至少也是半年以后的事情。

  蓝牙耳机卖火了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将被罚款并记2分。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史上最严交规”,让蓝牙耳机成了不少有车一族眼中的必需品。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郑州一些实体商家近日蓝牙耳机销量翻番,河南近两月网购蓝牙耳机人数过万。

  “蓝牙耳机平时一天也卖不出5个,这两天每天都能卖出十几个。”郑州百脑汇商户刘先生告诉记者。

  而据淘宝网统计数据显示,最近两个月一共卖出此类商品35万件。其中,河南近两月有超过一万人购买蓝牙耳机,占总量的3.28%,排全国第11位。

  此外,可以内置在车载导航上,通过设置使导航变“手机”的车载蓝牙电话,也成为热销商品。以往单日销量不足10个的产品,如今一天就能卖上百个。 

  见习记者 赵黎昀

  有些问题交警也晕

  问题一:黄灯亮起时车身越过停车线后又停车的,是否该处罚?

  一名交警表示不该被处罚,但另一名交警表示,如果影响到交通就可能会按照“违反指示标线”罚款100元。

  问题二:黄灯亮起时车身过了停车线,又倒车回到停车线内的,是否该处罚?

  多数交警认为,违反了指示标线,应该处罚,但也有少数交警认为不该处罚。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郑州市交警部门:新交规的解释权归公安部交管局解释,目前还在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

  网友吐槽

  支招派

  老农叫乐呵:想到了一个减少闯黄灯的办法:只要在停车线往后5米划一道黄灯分界线,当黄灯亮起时,车头压在这条分界线的车辆可以正常通过路口,后面车辆可以利用这5米的缓冲区停在前方停车线以内,大大减少追尾。

  001的星期天:郑州市的绿灯变黄灯前会眨眨眼,所以闯黄灯不是不可避免,不信大家试试,实在不行可以看行人斑马线的路灯,它会提前变红,看它红了就别加速了。

  小笼生煎包:我有个经验,在过路口前看看人行道的灯是什么颜色,红灯或闪灯就果断刹车,因为人行道的灯变得早一点。

  小泥鳅:路口安置的红黄绿灯数字“倒计秒”显示,就能有效提醒司机避免此类事故发生。不过“倒计秒”的显示数字要延长,在绿灯即将变黄灯时,绿灯应该增设10秒的“倒计秒”功能。

  西风带里游泳的鱼:求救!求救!我已经在车上坐了7个多小时了,很冷!也很困!但不敢合眼,正在考虑要不要弃车!因为我家门口的这个交通岗闪了一夜的黄灯!

  阳光煮水鱼:昨儿个闯了黄灯,今惶恐不安,车暂时不敢开了,骑了一天电瓶车,这不聚餐回来,半路车就没电了,推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家,累点无所谓,可是郑州零下8(摄氏)度啊!

  小水塘HIPPO:现在一看到绿灯就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原来都是盼绿灯,现在老远看见绿灯心里就打鼓,就怕它变黄了。

  寒蛰生:这两天上路都战战兢兢,车速不敢轻易过40(公里/小时)啊。出门那是够谨慎了,前怕闯黄灯,后怕被追尾,战战兢兢开了一路。

  “黄恐”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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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释疑“闯黄灯”四问

  疑问一:闯红灯也罚,闯黄灯也罚,黄灯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公安部: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规定,是因为近年来在黄灯时区内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事故的根本原因是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灯的黄灯变成了“加速预告灯”。“抢一秒,毁一生。”抢黄灯也许节省了几秒甚至只是一秒,但可能会发生车毁人亡的惨痛事故。必须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保持安全间距,不闯红灯,不抢黄灯。

  疑问二:有的地方表示不处罚,有的地方又要处罚,为何各地“抢黄灯”处罚不一?

  公安部:各地关于抢黄灯的处罚应该一致,《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全国具有普适性,各地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贯彻实施。大家之所以关注到执法技术问题,还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

  疑问三:倒计时信号灯能否推广?

  公安部:是否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信号灯,各地应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机动车数量、交通流量等情况决定。目前,倒计时车行信号灯主要是在采用固定放行时间的路口使用,因为这些地区交通流量相对少,通过率也固定。智能红绿灯更多的是在交通流量相对多、通过率不太固定的路段使用。

  疑问四:处罚“抢黄灯”易致追尾事故?

  公安部:机动车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横道之前,就应该履行减速缓行、停车让行的义务。网友反映的“刹不住车导致追尾”的情况,很多都是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的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据此,并结合我们的工作经验,一般情况下,在路口时速度应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如果是在这个速度范围内的话,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相关新闻

  新规实施4天

  高速拍到84辆严重超速车辆

  1月1日10时03分,一辆牌号为豫J16606的黑色大众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被智能卡口系统拍下:车速186公里/小时,超速55%。该车驾驶员也成为新规实施后,被河南高速交警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第一人。

  据统计,从新规实施4天时间,监控探头共拍到84辆超速50%以上的车辆,超速20%以下的共有2950余起。对比去年12月同期,超速50%以上的下降近五成,超速50%以下的下降了近四成。

(原标题:“黄恐”引发拥堵? 这个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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