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明确提出在每天早中晚三时段上班高峰时不能交接班
南国都市报1月20日讯(海南日报记者 林伟)记者从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获悉,为缓解上下班高峰期坐车难问题,该局明确要求在6:30—8:30、11:00—13:00、17:00—19:00等3个高峰时段,出租车司机不能进行交接班。
据了解,海口交通管理部门曾在2010年对出租车企业提出实行“错峰交接班”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据介绍,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要求各出租车企业必须在本周上报下属车辆具体的交接班时段。为保障该项措施落实到位,该局还要求出租车在显眼位置贴示具体的交接班时间,便于市民监督。
海口市交通运输与港航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强化执行效果,“错峰交接班”制度必须执行到位,今后该制度将列入稽查执法的范畴和硬性考核指标,作为出租车企业服务质量的一个考核内容,也作为企业对司机服务质量考核的内容。
(原标题:海口出租车须实行错峰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