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1日电(记者裘立华) 为了不再让群众“见干部难”,浙江省今年将在全省乡镇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要求每天都有乡镇干部在乡镇“住夜”,并切实了解群众情况和解决群众需求。
记者从21日召开的浙江省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会议上获悉,“住夜”制度要求每位乡镇干部原则上每周在乡镇住夜至少1个晚上,每天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住夜值班,并结合实际开展夜学、夜访、夜谈活动。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说,现在存在干部作风状况与人民群众要求不适应的情况。特别是有的乡镇干部作风不实,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当“走读生”,做“邮递员”,影响了乡镇干部形象。
曾晚上暗访乡镇干部“住夜”情况的安吉县孝丰镇南台社区居民姚泽伟说,很多乡镇干部在县城买房,晚上回家;而百姓白天要做事,晚上想找人解决难题,又找不到人。
“‘住夜’是一种形式,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便于应急处置。”夏宝龙说。
浙江省新昌县从去年4月份开始推行乡镇“住夜”制度。新昌县委书记楼建明说,“住夜”干部利用晚上群众在家的时间,了解到群众所思所盼,得到了真实的情况,全年共召开民情分析会107次,成功处置火灾突发事件16起,农村信访量下降20.7%,刑事案发率下降30.2%。
据介绍,到2012年底,浙江全省有乡镇(街道)1340个,共有乡镇干部8.4万余名。
(原标题:浙江将在全省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