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对直接主管定罪处罚

2013年01月22日15:56  新华视点

  根据最高法院22日发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责。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记者杨维汉

(原标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对直接主管人员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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