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拥有4套户口,其中1套在北京,登记在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记者就此联系北京警方,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应。记者咨询了解,拥有110开头的身份证号码,需在首次办证时就具有北京户口。
除了陕西神木警方认定真实的龚爱爱、注销的“龚仙霞”外,其在神木县还有1个名叫龚爱爱的身份证,该户口与“龚仙霞”一样来自山西省吕梁市,目前也已注销,陕西、山西警方均已介入调查。
□链接·北京民警违规办户口被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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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2010年10月15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原户籍民警张建军,非法为13人办理进京户口,收受好处费30万元,因犯受贿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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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2009年8月24日报道,北京市某派出所民警张丽(化名)骗取同事密码登录户籍网,擅自为他人办理了两个进京户口,被丰台法院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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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2008年2月9日报道,朝阳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户籍民警王某为老家9名不符合条件的亲朋违规办理北京户口。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追踪北京
北京户口从何而来警方暂无回应
本报昨日曝出“房姐”在北京也有1套户口。对此,本报记者仍有一连串的疑问:
龚爱爱(身份证号前10位为1102251964)是何时在奥运村派出所办理并落户在朝阳区天朗园的?经办人是谁?当时龚爱爱提供了哪些证明文件?
经查询,龚爱爱在奥运村派出所的身份证号码来源地为北京市房山区,这是否意味着龚爱爱先在房山登记了身份证号,然后再落户至朝阳?如果是,当时龚爱爱在房山哪个派出所办的落户手续?龚爱爱是否满足户口进京条件?她出示了什么资料?经办人是谁?
龚爱爱的户口从房山迁移至朝阳,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龚爱爱是否具备这样的条件?龚爱爱在奥运村派出所的身份证是110开头,为原始北京户籍,办理110开头的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按照现行户籍法规,龚爱爱如果户口迁至北京,其原始身份证号码不会变更,因此不会持有身份证号前10位为1102251964的身份证。现在龚爱爱持有此身份证,是否违法?
昨天上午,带着以上疑问,记者致电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称需采访朝阳公安分局,朝阳公安分局让记者联系市公安局外宣,记者按市局外宣要求发送采访函,但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龚爱爱在奥运村派出所登记的地址在朝阳区天朗园1号楼,记者探访发现该房已被出租。一名基层户籍民警称,只要房产还归户主所有,户主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释疑
110开头身份证该怎么入户
记者在朝阳公安分局网站查到的信息显示,出生的孩子在北京入户需分多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
若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携带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须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若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且未随母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的),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可直接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出生登记并携带婴儿父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郊区户口如何办理市内迁入
记者查询得知该号码来源地为房山区,现在朝阳区奥运村派出所。朝阳公安分局网站上写着,办理市内迁入,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迁入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户的户口本,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追踪陕西
榆林警方已介入调查
“房姐”有3个户口在神木县,其中两个在人民路派出所,另一个在大柳塔派出所。21日,神木警方称已将人民路派出所的“龚仙霞”,以及大柳塔派出所的“龚爱爱”这两个虚假户口信息注销。神木警方称,龚爱爱登记在人民路派出所的两个身份证照片除发型不同外,从面部可以判定为同一人。人民路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难道没有发现过此事?会不会有相关人员被追责?记者多次致电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科主任付广平,对方始终未接听电话,亦未回复短信。
据了解,榆林市公安局户政科负责人已带队赴神木县对龚爱爱“多户口”事件进行调查,同时,神木警方也派出调查人员予以协助。
银行称其没不良贷款
据媒体报道,龚爱爱于1986年来到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从事信贷员的工作,后分别在分社、分理处、支行任职,2004年至2011年,龚爱爱在新城支行担任行长,由于业绩突出,龚爱爱在2012年1月被任命为神木农商行总行副行长,可不到一年,她就向总行提出辞职。
神木县农商行监事长吕岗表示,龚爱爱于2012年11月,正式向总行提交她在2012年6月写的书面辞职申请,原因是身体及家庭原因。本月18日晚,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董事会,解除了龚爱爱副行长职务的聘用合同,“到目前为止,她发放的贷款都属于正常,没有一笔不良贷款。通过我们调查了解,也没有涉及她自身的贷款。所以说(其个人资产)和银行职务没有关系。”
追踪山西
临县两涉事警官已停职
龚爱爱在陕西神木两个已注销的户口,分别来自山西省吕梁市下属的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与兴县。
此前,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给神木县公安局发的函显示,给“龚仙霞”办理户口系户籍民警工作疏忽所致。昨天,临县公安局称,日前吕梁市公安局和临县纪检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陕西“房姐”龚爱爱的临县户口一事。目前,事件涉及的原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所长贺永峰和当时负责户籍管理的指导员李有兵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另一个已被注销的“龚爱爱”,于2008年12月15日从吕梁市兴县公安局转入陕西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大柳塔派出所称已于2012年1月6日因发现重户注销该户口。记者昨天从兴县公安局政工科高科长处获悉,该户口从该县魏家滩派出所转出。目前,吕梁市公安局、市纪委,兴县公安局、县纪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一有结果就会公布。
□律师
违法成本太低呼吁加大处罚力度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称,龚爱爱拥有多个身份证,这显然是违反规定用假材料办户口的结果。
“若办理出生登记的户口,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而每个人只有一个出生证明,只能办理一个户口。但若在医院出生时就办理假的出生证明,就有可能弄出两个或多个户口。有的派出所在办理户口时的审核并不是特别严格,存在权钱交易的几率是很大的。仅从目前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拥有两个甚至多个户口的人已不在少数。”
尹富强认为,以现在的科技,加强对多重户籍的监管并不太难。比如,在以后录入户口时,比对DNA或指纹信息,这些信息具有唯一客观性,若发现重复就应排查是否为同一人。从今年起,换用二代身份证将录入指纹信息,或将能对拥有多个身份证的公民进行筛查。
尹富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现在的处罚力度是不够的,不足以对相关人员造成威慑,“有些基层人员基于数千数万元现金的诱惑,或人情等方面的原因违规给别人办理户口,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公职人员的违规风险,起码也会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
(原标题:房姐京籍身份证号来源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