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保障房用地,山西省近日明确,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市、县,不得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原标题:山西:市县完不成保障房任务不能建购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