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6日专电(记者 毛一竹 郑天虹)随着“房叔”“房姐”“房妹”相继曝光,有“反腐利剑”、“阳光法案”之称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被网友们寄予厚望。在广东、江苏、浙江等地,正在试水的财产公开能否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房多多”“户多多”们暴露在阳光下?
“房产腐败”成为反腐突破口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倪星认为,官员拥有多个户口甚至多个国籍、多处房产及投资,主要是纪检监察、公安、房管、银行等部门未形成统一的核查系统,存在“数据孤岛”现象,官员的核心数据信息是碎片化的。
占有官员核心数据信息的部门不承担反腐职能,反腐部门不占有信息。对这种状况,有人形象地比喻:前者“作哑”,或者“装聋”。
在刚刚结束的广州两会上,愿做财产公开第一人的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说,我国已经实行金融实名制,房产信息全国联网的城市也在逐步扩大,相关的技术和政策配套正在逐步完善。技术问题并不是当前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真正阻力。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广东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着手整合公安、工商、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说,这套系统的作用在于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数据的智能比对和筛查功能,从中发现反腐工作线索。
例如,被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个人房产在网上曝光之后,纪检部门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核实到了“拥有21套房产,却只申报两套”。
范松青告诉记者,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不再需要研究和论证,只需“临门一脚”。他期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唤起更多体制内官员站出来推动这项改革,“毕竟孤掌难鸣”。
“只申报不公开”就是“盲人的眼睛、聋子的耳朵”
“我本人表态,如果接到通知要求进行公示,我会带头公示财产。”在23日举行的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广州市长陈建华长回应了对财产申报公开的态度。
陈建华透露,南沙官员财产公示试点方案已经广州市委常委会审定通过方案,正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在春节后将进行公示,公示的方式和内容则要由上级部门来定。
连日来,从范松青的“率先公开”到陈建华的“收到通知就带头公开”,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一再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然而,一些网友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实行,不应仅停留在个人意愿层面,“谁想公开谁公开”,更令人期待的是制度建设,让财产公开发挥出实际作用。
例如,网曝拥有亿元物业的顺德区公安局副局长周锡开,经纪委调查发现,其与妻子拥有两处房产情况基本属实,其中一套价值837万元。周锡开妻子梁淑娇于2012年5月移民菲律宾,但周锡开已向组织申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但佛山市顺德区纪委公布的调查结果称,未发现周锡开有违纪行为以及有资金来源不明和任何经济问题。
专家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申报或是“只申报不核查”,或是“只申报不公开”,导致监督没有形成合力。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如果只申报不公开、不核查,申报就容易变成“盲人的眼睛、聋子的耳朵”。公开的范围越大,发现腐败的几率越高,对腐败分子的心理震慑越强。即使完全公开条件暂时不成熟,目前完全可以做到的是:官员申报之后进行抽查,纪检部门哪怕每年抽取5%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与房产、银行、证券、出入境等系统进行比对,对腐败分子也是一个巨大的震慑。
是“预防针”,不是“万灵丹”
专家认为,目前,多地试行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多年累积的“腐败欠账”。从1987年国内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到现在,已走过20多年,地方试行财产申报制度都不免遭遇“人走政息”、不了了之的结局。未来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要怎样才能避免走入“误区”、重蹈覆辙?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说:“权力含金量的迅猛增加,在快速加大权力风险的同时,也使腐败在官员中呈易发多发之态势,多年的腐败欠账由此形成。随着改革时间表的推移,不少官员从自身的既得利益出发,改革的愿望和动力变得越来越小。现在公众对财产公开的期望和呼声,有可能形成倒逼作用,成为撬动利益的支点。”
一些专家认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不是反腐败“万灵丹”,需要一系列科技手段、制度设计配套完善。现在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是碎片化的,没有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平台,亟需利用科技手段建设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打破“数据孤岛”,避免官员跨地腐败的现象。
此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等人呼吁,应从立法层面推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实行,为官员“晒家产”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才能避免试点半途而废。
(原标题:财产公开能否防住“房多多”“户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