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不允许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在北京

2013年01月26日18:59  新华网
 1月2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宋丰景回答记者提问。当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新华网记者 杨理光摄    1月2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宋丰景回答记者提问。当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新华网记者 杨理光摄

  新华网1月26日讯(记者姜春媛 杨理光)春节前是外来务工人员返乡高峰,也是“讨薪”事件频发的高峰,北京外来人员众多,如何保证他们能在年底领到工资?2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宋丰景在北京两会上表示:“在北京,不允许拖欠农民工资的现象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如果我们工作不到位,就是失职。”

  宋丰景介绍,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向劳动者及时发放报酬,如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提供报酬,就是违法的,也是不允许的。“在这里,我代表人力社保局再次表态,在北京地区,我们不允许拖欠农民工资的现象发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我们的态度是明确和坚决的。”

  那么,北京采取了哪些措施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领取劳动报酬的权益呢?宋丰景表示,人力社保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大检查,保证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从去年的情况来看,2012年,累计全年共查处拖欠农民工资5001起,一共为4144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亿元。

  “查处的违法案件中,大概三个行业是比较集中:建筑施工企业占32%,加工制造业占28%,住宿餐饮和服务业占27%,行业特点分布的特点比较明显。”宋丰景说,“为保证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够正常领到他应得的劳动报酬,我们从去年年底启动执法检查行动。截止到2012年12月底,检查用人单位4900多家,查处违法企业500多家。”

  “其次,我们形成了一个长效机制。”宋丰景介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往往是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表面上是农民工工资拖欠,背后反映的是承包商、外包队经济利益链条的矛盾。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的工作机制。这个工作机制主要建立农民工的预留帐户和保障帐户。截至到2012年底,北京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专户2718个,存入保障金17.6亿元。

  “我也希望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从人力社保局来讲,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我们履行的正常职责,如果我们工作不到位,就是失职,希望同志们对我们监督,对我们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提醒,提出意见和建议。”宋丰景最后强调。

(原标题:[第一回应]北京人社局承诺: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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