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出台 每班配2名专任教师

2013年01月27日08:01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张烁)我国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有了“国家标准”。根据最新标准,我国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7至1∶9;半日制幼儿园每班要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11至1∶13。

  教育部网站日前发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在配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新设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按照《标准》执行,已设幼儿园在3年内逐步达到《标准》要求,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

(原标题:幼儿园国标:每班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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