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新区原国土所长贪污受贿获刑13年

2013年01月29日03:43  现代快报

  快报讯 镇江新区一国土所所长王和华,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日前,王和华一审被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2008年至2012年期间,王和华曾先后担任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姚桥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丁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大路镇国土资源所所长。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他先后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共计96000元,其中48000元占为己有。同时,王和华与他人串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共计4444790.4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8880元。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消息称薄熙来案可能在全国两会后开审
  • 体育NBA-科比准三双湖人胜雷霆 热火加时负
  • 娱乐央视春晚半场联排 郭德纲零点前登台
  • 财经新西兰回应奶粉含毒:毒性远比不上盐
  • 科技富士康员工一宿夜班补助4块5
  • 博客驴友实拍雪崩瞬间(图) 铁道部有票不卖?
  • 读书贼心不死:盘点近年日本战争电影(图)
  • 教育高中生半年花超3万 高投资低回报成怪圈
  • 育儿女子为防孩子走失在其脖子上系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