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年会季到来,各种会议、活动增多,吃喝增多,迎来送往频繁,收送“红包”和利用公款进行“舌尖上腐败”的可能性增大。日前,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狠刹浪费之风。
如何防止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问题,预防和打击收送“红包”的现象?昨日,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他说,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干部作风问题、廉洁自律问题的易发期。从我省实际情况看,逢年过节,收送“红包”、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问题仍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严重。全省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节日廉洁自律。
他还表示,对于收受“红包”者,一律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决不搞“下不为例”或“法不责众”。一律严格禁止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粤纪宣
从严控制会议时间规模
南方日报:日前,中央政治局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实施办法》。现在,春节临近,就这个重点时段而言,广东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作风改进?
黄先耀: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我们要重点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执行精简办会的规定,举办会议,要坚持务实、勤俭、高效,从严控制会议的时间、规模和经费开支;二是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应节活动,对评比表彰、茶话会、集体团拜等,可办可不办的一律不办;三是严格禁止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南方日报:春节将至,各种会议、聚会增多,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容易反弹,您如何看待公款吃喝造成“舌尖上的浪费”问题,如何制止公款“大吃大喝”现象?
黄先耀:公款“大吃大喝”,浪费国家资财,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并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中央关注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顺应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期待。春节将至,各种会议、活动、迎来送往频繁,更容易滋生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制止公款“大吃大喝”的六条禁令,切实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严格执行会议、庆典等活动不得安排宴请的规定,落实会议工作餐制度。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城乡基层进行慰问等公务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也不得在村居一级用餐。省内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用餐标准,不得安排名贵菜肴和高档酒,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防止收送“红包”潜规则支配正常社会关系
南方日报:去年,广东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设立了廉政账户,一年来,专项治理成效如何?
黄先耀:去年以来,针对我省一些重大腐败案件暴露出来收送“红包”突出的问题,省委提出要“下狠心、出重拳、用猛药”进行治理,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意见》。省纪委将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列为2012年反腐倡廉十大重点工作之一,全力推进。经过一年的治理,全社会对“红包”问题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认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红包”问题有所收敛,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红包”问题在广东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民俗基础,治理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从目前的情况看,“红包”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阶段,在特定时段表现尤为突出,一些“红包”金额已经突破了传统“礼尚往来”的界限,暴露出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问题。治理“红包”力度不能减、工作不能松。
南方日报:您认为,遏制收送“红包”现象的关键是什么?
黄先耀:关键是要做到“四个防止”。从政治层面来讲,要防止收送“红包”的潜规则支配正常的社会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从社会层面来讲,要防止“红包”由广东特殊的民风民俗演变成普遍性的腐败问题;从单位层面来讲,要防止上行下效,形成“红包”问题流行的灰色地带;从个人层面来讲,要防止小错铸成大错,毁了干部。
查处“红包”不搞“下不为例”
南方日报:对于收送“红包”问题,广东将会采取哪些治理措施?
黄先耀:我们将加大查处收送“红包”问题的力度,切实增强纪律的威慑力。把查处收送“红包”问题列为办案重点,对查实的问题,不论金额大小、次数多少,一律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决不搞“下不为例”或“法不责众”。加强对特殊时段和重点行业的监管,增强治理的针对性。坚持重大节日廉政提醒制度,对“红包”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铲除“办事送钱”的社会痼疾。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廉政账户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使“红包礼金我不要、无法拒收就上交”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习惯。通过推动无法拒收“红包”定期上交制度的落实,拓宽多数人自律的渠道,提高少数人腐败的成本。
春节期间,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等方式,强化惩戒力度。对违反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获取的不正当利益,要坚决追缴;对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要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赔。要早打招呼、多提醒,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廉洁的节日。
(原标题:严禁上下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