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宁县2月4日电 (记者 范培珅 聂建江)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2月1日晚发生在甘肃宁县境内的客车事故属客车单方全责事故。
据宁县公安局介绍,肇事车辆为河北省衡水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性质大客车,车牌号为冀T-23171。车辆由宁县南义乡务工人员包租,核载47人,实载54人(其中儿童7名),乘客为宁县、合水县和庆城县在胜芳镇务工返乡人员。2月1日22时许,在途经宁黄公路宁县县城东山弯道处时车辆驶出弯道外侧,侧翻坠崖,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公安机关的调查表明,事故车辆驾驶员冯涛(受伤)为河北省衡水市人,行经下坡急弯路段操作不当,致车辆驶出路外,属单方全责事故。事发路段为县乡公路,警示标识完整清晰,路面状况良好,路面未留有刹车痕迹。
(原标题:甘肃宁县客车事故初步认定为客车单方全责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