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厅规定公务宴请不能超1小时

2013年02月05日03:38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厅党委成员到基层调研,随员一般不超过3人;各类会议不宴请、不合影、不发纪念品、不摆放花草……2月4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推出“改进工作作风八项举措”。

  如“改进调查研究”,规定坚持轻车简从原则,厅党委成员到基层调研,随员一般不超过3人,基层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市州公安局长可不陪同。基层不搞警车开道、列队欢迎,不悬挂欢迎横幅,不安排接见合影,原则上在单位食堂就餐。各类会议不宴请、不合影、不发纪念品、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

  “八项举措”第六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减少公务接待陪同,厅党委成员接待一般安排在厅金穗酒楼,不上高档菜,不喝高档酒,宴请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严禁用公款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格按编制规定和标准配置使用公车。记者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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