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第十二届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省长李纪恒:领导并主持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常务副省长李江: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省长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副省长高峰:负责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
副省长和段琪:负责发展和改革、科技、粮食、统计、金融、能源、物价等工作。
副省长丁绍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民航、人民防空、铁路建设、烟草等工作。
副省长高树勋:负责商贸、外事、侨务、博览会展事务、对外开放等工作。
副省长刘慧晏: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安全生产、铁路运输、通信等工作。
副省长沈培平: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生物资源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等工作。
副省长尹建业:负责民族、宗教、政法维稳、民政、国土资源、地震、救灾、残疾人和联系部队等工作。
省人民政府资政刘平:负责旅游工作,分管省旅游局,抓好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十大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完成省长交办的事项。
省长助理杨嘉武: 协助分管副省长负责维稳工作。主持省公安厅(省禁毒局、交警总队)工作,分管省公安厅警卫局。完成省长交办的事项。
省政府秘书长卯稳国:负责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新闻发布、信访、参事、督查、档案、文史研究等工作。(谭晶纯)(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