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犯贪污、强奸等罪被判18年】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广东省东莞市交通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宣判后,黄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