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西站等地区对进站拉客出租车收取“进场费”,北京市财政局表示,此项费用是企业经营性收费,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没有纳入国库管理。西站地区管委会称,出租车“进场费”正名或废除,运管部门应有个说法。
(原标题:北京财政局:“出租车进站拉客交费1元”未纳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