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检察院干警被砍 该院醉酒女警曾砸饭店

2013年02月20日12:30  法制网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发自河南宜阳

  2月18日上午,位于古都洛阳西部的宜阳县城,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之中,不时响起阵阵鞭炮声。

  在这个小县城里,春节前发生的一起命案,仍是一些居民在过年之余热议的话题。法治周末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让热议者津津乐道的则是命案发生的原因和死者的身份,在官方没有向社会透露更多详情的情况下,各种版本均有,使这起命案愈发显得扑朔迷离。

  1月31日上午,30岁左右的宜阳县检察院干警马兴国进入县城一家商店后,被冲进来的几名蒙面人持刀砍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是不是因为太正直被黑恶势力仇杀?”“可能太腐败了,把人逼到绝路上了?”……马兴国被砍死的消息在县城传开的同时,也成为当地热议的话题,更多的是在猜测案发原因。

  而马兴国所在的检察院及负责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则显得较为“平静”,不愿透露更多信息,更不愿接受媒体的采访。

  但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落网及知情人的介绍,因情所困导致凶杀案发生的相关情况逐渐浮出水面。

  检察官商店内被砍

  有网友对其评价说:“平时为人高傲自大。”还有的网友说,“不是杀父之仇,就是夺妻之恨。”

  2月4日下午,河南当地的大河网发布消息称,1月31日中午时分,宜阳县检察院马姓干警刚刚走进县城商业街西口的菲英特超市,突然被几名蒙面人砍倒在地当场身亡。凶手随后乘坐一辆比亚迪轿车逃离。

  此消息迅速被多家网站转载。

  2月5日凌晨,宜阳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上说,案发后,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力组织侦破,截至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相继归案并被依法刑事拘留。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但宜阳县公安局并没有公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涉嫌罪名及案发原因。

  有网友在网络上透露,马某就是马兴国。也有网友对其评价说:“平时为人高傲自大。”还有的网友说,“不是杀父之仇,就是夺妻之恨。”

  记者向宜阳县公安局和宜阳县检察院核实相关信息时,均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委婉拒绝。

  直到2月9日,《洛阳日报》发布的一条300多字的消息,社会公众才知道此起命案稍微详细些的内容。

  消息称,经初步调查,1月3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纠集郭某等3人到县城欲“教训”马某。上午11时许,陈某等人发现马某进入一家商店后,陈某开车在外接应,郭某等3人冲进店内持刀将马某砍倒。后4人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根据现场获取的证据,经过缜密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案发次日即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及幕后指使者张某抓获。迫于警方压力,其他涉案人员相继投案。现张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则消息同样未公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涉嫌罪名及案发原因。

  官方不愿提及案情

  “其他命案侦破后,官方几乎第一时间向外宣布战果,而对此案特别‘低调’,感觉在公务人员身上发生这样的事也特别没面子,怕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月18日,法治周末记者向宜阳县检察院核实“马某”是不是“马兴国”时,一名工作人员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地说:“我们有纪律规定,你持采访手续找领导吧。”

  记者向宜阳县公安局了解案件进展时,一名民警说:“案件还在侦办中。”

  记者几经辗转找不到办案民警,一位民警叹口气说:“你不用再找了!上面有话。”之后,不再言语。

  据知情人透露,马兴国为宜阳县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已婚,与宜阳县某部门的一女性关系暧昧。该女的丈夫在宜阳县所属的一个乡镇工作,发现两人的事后,感到颜面扫地,决定找人教训马兴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马兴国原是一名司机,至于怎么成为一名检察官的,则没人说得清楚。

  当记者问及马兴国是否有检察官资格时,一名并不知道记者身份的检察官说:“通过没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不知道,但他是院里的正式人员。”

  据了解,马兴国在宜阳县直机关有一定的知名度。一名机关干部说:“他是老马的独子。”

  马兴国的父亲曾任宜阳县城关镇镇长、县司法局局长,已退居二线,其母也已从县交通局退休。

  “其他命案侦破后,官方几乎第一时间向外宣布战果,而对此案特别‘低调’,感觉在公务人员身上发生这样的事也特别没面子,怕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据知情人介绍,宜阳在战国时期曾为韩国都城,也是唐代著名诗人李贺的故里,境内文物古迹及山水名胜众多,自古以来以文化育人为荣,现任县主要领导对队伍建设特别重视,曾自豪地说,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加压力、勇争一流”的宜阳精神下,最浓厚的氛围是重实重干。

  而宜阳县检察院引以为豪的,就是队伍素质的明显提升和检察工作的整体加强。该院曾连续10年进入“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连续四届被河南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这起看似简单的命案,引发了关于政法干警8小时以外行为如何规范教育和管理的问题。群众对检察机关信赖不信赖、满意不满意,不仅取决于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察干警的公众形象,所以,对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了。”一位不愿具名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对记者说。

  8小时以外出事并非个案

  “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是要受到纪律约束的,单位对其进行监管是有依据的。”

  “宜阳县检察院干警8小时以外形象不佳,并非个案。”知情人说,2012年7月,网络上风转的“宝马女醉酒砸饭店”的帖子涉及的当事人,就是该院一名王姓女干警。

  至今,通过网络搜索,仍有宜阳县官方在2012年7月23日发布的一份《初步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7月22日,网友‘憨厚的卫兵’在洛阳信息港发布《宜阳检察院宝马女醉酒砸饭店 其父交警大队副队长王利生大闹城关镇派出所》的帖子后,宜阳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迅速展开调查,现将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7月21日23时40分许,王某(女,宜阳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仝某、朱某等人乘坐王勇(宜阳县城关镇居民)的白色宝马轿车(豫A757TZ)到文化北路与兴宜路交叉口附近一饮食摊点就餐,与摊主发生冲突。城关镇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后当场予以制止,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王某之父王利生(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及其妻子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其间,王利生与派出所民警发生争执。”

  7月23日,宜阳县调查组公布处理结果:王利生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派出所民警办案期间与办案民警发生争执,妨碍了正常办案秩序。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王利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宜阳县检察院王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不当,有损公务人员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宜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曾公开指出:“干警自我约束能力、模范遵守纪律、爱岗敬业能力下降。主要表现在院里的规章制度不能模范执行,已经到了靠经济利益这个杠杆来支撑、靠强制执行的程度了,一般干警不听科长的,副科长不听科长的,科长不听主管的,我行我素,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检察干警在8小时以外出事是有血的教训的。”一位政法干警拿着一份2012年2月7日的《洛阳日报》对记者说。

  这张报纸的头版有一篇题为《市检察院:严管队伍严格问责》的报道。

  报道说,2012年1月22日,西工区某家属院内发生一起命案。市公安局查明,犯罪嫌疑人系涧西区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跃伟,已畏罪自杀身亡。此案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市检察院研究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涧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辞去检察长职务,调离检察机关,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涧西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孟校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涧西区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孟亚洪,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报道在最后一段说,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中吸取教训,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和道德法制教育,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月22日,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九,上午9时许,洛阳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其与姐姐李某失去了联系,且李某在西工区租住处的房门也无法打开。接警后,民警与报警人一同赶到李某租住处并将房门打开,发现李某已死于屋内,经法医鉴定,受害人李某系他杀,为窒息性休克死亡。后经公安机关查证,死者李某的同居男友——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跃伟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张跃伟已不知去向。

  当日下午2时许,办案民警在涧西区某酒店内发现张跃伟行踪。当民警赶到时,张跃伟从楼上跳下,当场死亡。警方经过勘验和侦查,发现并提取了张跃伟杀害李某的证据。据了解,张跃伟多年前与李某相识并同居,其间,两人因感情、经济纠纷曾多次发生矛盾。春节前,二人矛盾激化,导致命案发生。

  “现在的年轻干警强调8小时以外是属于自己的,不受单位约束。”一位检察干警坦言,检察机关虽然有《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原则上的要求,但对8小时以外没有明确或具体的要求,对于个人行为很难监管,只能靠自律。

  “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是要受到纪律约束的,单位对其进行监管是有依据的。”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第45条明确规定:慎重社会交往,约束自身行为,不参加与检察官身份不符的活动。《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1条和第42条也明确规定: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慎独慎微,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

  记者看到,这些规范专门明确,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参照这些规范执行。

  “干警8小时以外的活动,具有分散性、自主性、多样性等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也有检察官建议,对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提倡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怎么办等,进行明确规定,作为干警8小时以外的行为准则,并狠抓监督落实。

  “社会上请吃请喝等不正之风问题往往发生在工作日以外,检察干警是国家公务人员,代表的是公务形象,其行为理应受到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管齐下的监督网络。”一位不愿具名的河南省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加强干警8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既要注重引导他们珍重人格、珍爱声誉、珍惜形象,努力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又要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在业余时间发生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悖社会公德和有损政法机关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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